开发商伪造文件卖了房主的34套房,办手续的房管局竟表示无法辨别真假。据新京报报道,2014年,河南舞钢的张先生借给当地一开发商1100万元,开发商将37套房产网签至张先生名下作为担保,并承诺6个月还钱。然而11年过去开发商仍没还钱,张先生便打算出售房产,结果到舞钢市房管局一查,他的名下只剩下3套房,另外34套房产早被开发商以伪造公证书和委托书的方式撤销了网签。
让人气愤和不解的是,开发商伪造公证书和委托书,当地房管局的三级审核机制不但没有及时发现,事后居然以“无力核实”来推卸责任。本应是居民不动产安全的守门人,却在客观上成了开发商的“帮凶”,这一事件暴露出当地房管部门责任心的缺失和管理漏洞。
从记者调查来看,开发商的造假手段极其低劣。首先是公证书漏洞百出,公证需要“一事一证”,而开发商在2022年和2023年出具的两份公证书居然使用了同一个文号。其次是委托书上张先生的签名明显不一样,开发商提供的和张先生合影照片也明显是PS的。
关键在于,开发商对34套房屋办理撤销网签登记,如此重大产权变化,作为业主的张先生一次没去,房管局竟毫无警惕地予以放过。其三级审核但凡有一道关能体现出责任心,也不至于出现如今荒唐的局面。
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位,谋其政。即便之前没有发现问题,如今发现问题就要积极解决,纠正错误,及时堵漏,而不是出了事一味推脱逃避。正像网友评论,“没有能力鉴别,你这个岗位就不需要存在了啊”。事实上,郑州某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了此类操作的范本,对于提交公证书撤销网签的,他们会通过电话或发函的方式向公证处求证其真实性。至于舞钢市房管局为何没按此种方式操作,则需要上级主管部门介入调查。
目前,针对开发商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诈骗罪等,张先生的律师已在准备材料,计划向警方报案。针对房管局资料审核不严,张先生也考虑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国内已发生多起利用虚假公证书撤销房产网签或变更不动产权属的案例。此次事件再次表明,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刻不容缓。在数字社会进程中,政府部门不应成为彼此隔绝的“数字孤岛”,而应加快推动数据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这不仅能够落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更有助于从源头杜绝伪造证书等违法行径,压缩权力寻租与操作失误的空间。这是对公众信任的必要回应,也是提升治理能力的必由之路。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来源:大众·半岛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