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封面新闻报道,11月15日晚上,成都市新都区东骏湖景湾学院路东段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年轻女生在骑行自行车时,被路边突然窜出的未拴绳宠物狗绊倒,因未佩戴头盔,头部着地后流血不止,并倒地不起一直抽搐。
之后,狗主人被找到了。而被狗绊倒的女生送医后做了开颅手术,现在还没脱离危险期。手术已花费5万多元,其中家属垫付1万多,狗主人送去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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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开颅手术患者的后续费用,恐怕远不止5万,关键要看恢复情况,如果造成严重后遗症甚至不能恢复正常生活,之后的费用会不会是天文数字,并不好说。
网友跟贴中,很多人关心狗主人此刻的状态:当初不拴绳遛狗,酿成大祸,这会儿是不是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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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说实在的,狗的主人一点不知的同情!很多网友都说,狗主人赔个倾家荡产都活该!
狗主人不值得同情,但受害的女孩值得同情:狗主人的赔偿支出与伤者的伤害程度成正比。实际上没有几个人愿意看到伤者的伤情很重,说希望“狗主人倾家荡产”,是对那些不文明遛狗、祸害社会式养狗者痛恨之情的强烈反映。
此事中,女生正常骑行在路上,路边突然窜出一条宠物狗将自行车绊倒,导致骑车女生重重摔倒在地,从常识上说,应该是狗主人对事故负全责。
所谓“因未戴头盔”之说,并无道理:道路交通法规只规定了骑摩托车、电动车须戴头盔,并不包括自行车。而从过错逻辑推论,戴不戴头盔都与被宠物狗绊倒不存在因果关系。由此说,不拴绳遛狗的狗主人应该对此次事故负全责,应是无悬念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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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这会儿估计也很郁闷?或许他根本就没想过,养条宠物狗玩耍,还要为宠物狗惹祸付出4万元的成本?更不要说,这4万元可能就是赔付金额的一小部分。
但在网友们看来,狗主人倾家荡产都是活该、“罪”有应得!养狗条例规定遛狗必须拴绳,有些养狗的就是不当回事,都是一副“不出事不落泪”的德性。而有些养狗人所以遭人讨厌,除了拿法规不当回事,更是拿他人感受、公共利益不当回事。本质问题是道德素质低下、极端自私。
平日里,邻里、市民都拿一些养狗人没办法,跟他们讲道理就如同“秀才遇见兵”,无理可讲。而他们的狗可以到处乱窜、乱吠,不管白天黑夜,都可以在任何地方嗷嗷叫起来没完。常常是,突然的窜出或一声冷吠,就把大人小孩都吓得不轻。还到处便溺……但狗主人们往往是对自己宠物狗的扰民行为视而不见,宠物狗惊扰了他人、妨碍了公共秩序等等,狗主人们就当没看见,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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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恨的是,狗惹祸咬伤人甚至咬死孩子、老人的事件时常发生,似乎从未引起有些养狗人的重视,他们依旧纵容宠物狗到处乱跑、不拴绳,甚至有些养狗人的养狗方式是散养,对可能出现的危害公众安全问题,完全放任。
这就难怪,每当出现狗惹祸,狗主人面临巨额赔偿甚至刑事责任之时,都会在网上引发“一片欢呼”。当然,网友“欢呼”的是某些不文明不道德养狗人终于摊上大事,而不是伤害事件。
这一次,网友们又在“幸灾乐祸”狗主人是否摊上“倾家荡产”的麻烦。而从善良的角度说,我们既不愿看到受害者有大事,也不希望狗主人摊上大麻烦。而是希望更多还没摊上事的养狗人引以为鉴,养狗遛狗确是自己的权利,但也应该对邻里有些同理心,多考虑一下他人感受,多考虑些避免伤害事件发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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