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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市民刘女士(化名)向本报反映,今年6月,她在沙河口区茂森信息技术培训学校为儿子缴纳了4000余元学费学习日语,孩子仅上课两次后,便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学业。刘女士随即申请退费,校方起初承诺退款需等待20天,但到了退费的时间,款项并未到账。此后,她多次联系机构,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此外,曾在茂森学校兼职的王女士(化名)也表示,机构拖欠她半年工资,共计25175元。学校校长杜先生称,之所以拖欠退费和工资,归咎于家长及老师此前的投诉与曝光行为。
市民刘女士(化名):想退4000元学费,却被拖四个月
市民刘女士(化名)家住中山区,儿子今年21岁。今年6月,儿子萌生学习日语的想法,刘女士便带他通过导航软件搜索日语培训机构,走访多家机构试听课程后,最终选定了位于沙河口区的茂森信息技术培训学校。
据刘女士介绍,她缴纳了4000多元学费,购买约80节课时。然而付款后,校方并未与她签订正式辅导协议,这让她感到不解。
不料孩子仅上了2节课,便因故无法继续学习。刘女士随即向学校提出退费申请,校方口头承诺可办理退款,但需等待20天左右。
然而20天过去,刘女士并未收到退款。11月7日,她向本报反映,自那以后多次联系学校负责人,均被各种理由推诿,至今已拖延四个月。其间,校方提出“分期退款”,但截至目前,她只收到500元。
刘女士表示,遇到类似情况的家长不止她一人,不少学员都遭遇长期拖欠应退费用的情况。
学员张先生(化名):学校老师多次停课,学习进度受影响
学员张先生(化名)今年45岁,2025年3月13日在大连茂森日语学校(沙河口区黄河路557号数控大厦7层)缴纳6000元学费,报名“日语0-N2”全程培训课程。双方约定以线下授课为主,每周三次,每次2学时至3学时,并承诺在保证出勤率的前提下,若学员未通过N2考试可免费重学。
然而开课不久,张先生便遭遇多次停课,理由是“学校拖欠老师工资”。张先生表示,首位任课教师于6月27日因欠薪问题离职;随后接替的第二位老师又因教学质量被多数学生否定,于8月5日结束授课。自8月6日起,课程被转为线上授课的形式,由第三位老师接手,但课时逐步缩水为每周三次、每次仅1学时至2学时,且仍因欠薪、教师身体状况等原因多次中断。至10月初,第三位老师也因工资被长期拖欠而离职。
张先生表示,由于教学进度严重滞后、教师频繁更换,他原定2025年12月参加日语N2考试的计划被迫搁置。而日语能力考试每年仅7月与12月两次机会,直接影响其后续安排。
张先生曾向沙河口区教育局及12315平台投诉,但并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张先生提出两项诉求:一是校方继续依约从《标准日本语》初级下册第31课起安排每周三次线下授课;若无法实现,则要求全额退还6000元学费,以弥补因课程混乱所造成的学业与考试损失。
市民王女士(化名):兼职老师被拖欠工资2万余元
11月1日,市民王女士(化名)通过本报报料平台反映,她在沙河口区茂森信息技术培训学校担任兼职日语教师期间,被拖欠工资累计达25175元,历时半年未能解决。
王女士表示,她并非大连本地人,此前以兼职形式受聘于该机构,但校方始终以“等几天”为由拒绝支付报酬。她在沟通无果后尝试申请劳动仲裁,却未得到妥善的解决方案。
据王女士提供的信息,今年7月5日,校方代表曾与她签订一份《还款承诺书》,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付清全部欠薪,并约定若未履行,王女士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诉讼费用。然而承诺书签署后,薪资依然迟迟未到账。王女士多次与机构负责人沟通,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聊天记录显示,该负责人多次声称:“那你就直接起诉吧,你去立案吧……”“不用谈了,起诉就行。”
目前,王女士表示已继续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沙河口区茂森信息技术培训学校校长杜先生:
因对投诉、曝光不满才拖延退费
11月10日中午,记者前往位于沙河口区数控大厦的茂森信息技术培训学校,发现该校教室大门紧闭,室内一片漆黑,未见人员活动。据邻近公司员工称,因上午没有课程安排,所以没有老师前来。
当日,记者就学员与教师的投诉联系了沙河口区茂森信息技术培训学校校长杜先生。杜先生对退费争议作出回应。他表示,根据《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若学期在一个月以上,学员在开课三日内退学可全额退费;超过三日不足半期退50%,超过半期不予退费。学期不足一个月的,两日内可退,超过则不予退费。
杜先生说,校方与学员所签合同虽未规定“不能退费”,但约定若学员单方解除合同,需扣除30%违约金。
针对刘女士的退费问题,杜先生承认确曾同意退款,但过程中发现对方在网络上发布相关信息,认为此举对学校声誉造成影响,因而暂缓退款。他表示:“我们办学十几年,退费学员屈指可数。但今年以来有七八人集中退费,我认为这不正常。”他认为此事背后存在有组织的行为,并强调校方以往对按规定不能退费的学员也曾酌情处理。面对在各平台曝光、向税务机关投诉等“反复折腾”的手段,他表示不堪其扰。这些接连不断的投诉与网络曝光已对学校运营造成困扰,他无法接受这种“要挟”,并称打算就此提起诉讼。
对于兼职教师王女士的欠薪投诉,杜先生同样认为其与学员“串通”,目的是通过投诉施压讨薪。
关于张先生的情况,杜先生表示其N4、N3阶段课程已全部完成,N2阶段仅上6课时,按课时核算可退约640元。但他指出,张先生课堂表现差,“曾吓哭老师”,违反校规校纪,导致“所有老师都害怕他”,无人愿意为其授课,同学也拒绝与其同班。此外,张先生出勤率不足,内部考试未通过,不符合继续学习的条件。杜先生称,尽管按协议本不应退费,但校方仍愿退还部分费用,只是无法继续提供授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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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宋敖嘉律师。
●刘女士可依据付款记录与校方协商退款事宜
宋敖嘉表示,针对刘女士的情况,由于未与机构签订正式培训协议,她可依据付款记录与校方协商退款事宜。她所缴纳的4000元学费属于预付费性质,若校方未能按约定提供相应课程服务,却仍占有全部费用,构成显失公平,应当根据学员要求返还相应预付款。
●张先生若未违反协议中的义务条款即可主张退款
至于张先生的案例,宋敖嘉分析称,若他本人并未违反协议中“乙方在校期间和学习期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所列明的义务条款,即不存在违约行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校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即便合同未明确约定校方违约后果,张先生仍有权依法主张退款。
●王女士可考虑以“民间借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兼职老师被拖欠工资的问题,宋律师建议,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仍可尝试申请劳动仲裁。若仲裁未能解决问题,也可考虑以“民间借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刘宣州禾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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