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了娃,赔点钱就完事?”3月1日,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把这句话直接甩到两会桌面上:刑责必须写进刑法修正案,狗主别再想“私了”溜走。
这不是喊口号。四川雅安某小区罗威纳撕咬4岁女童,狗主当晚只被“劝导赔偿”;女孩面部缝了三十多针,家长报警才立刑事案件。庹庆明调研发现,过去五年全国犬伤事件年均超1200万起,真正走到刑责的不到0.3%,违法成本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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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交的草案里,三条狠招: 1. 全国统一39种烈性犬黑名单,藏獒、卡斯罗、杜宾全在列,违规饲养直接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论处; 2. 狗伤人后,警方24小时内启动刑事立案,不再让派出所“调解”打发; 3. 建立宠物征信,狗屎不捡、不牵绳、咬一次人,积分扣光,终身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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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觉得遥远。沈阳、宣城、北京“重点管理区”已先落地:成年体高超35厘米一律禁养,无证养犬罚一千,狗粪不捡罚五百,累犯没收狗并拘留。去年10月,成都一位唐姓男子因罗威纳咬伤邻居,被以“过失致人重伤”批捕,鉴定显示狗体重48公斤、咬合力达300磅,法院一审判刑八个月,民事赔偿23万——这是全国首例烈性犬主入刑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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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已经炸锅: “早该这样了!我家电梯里天天踩雷,狗主一句‘它很乖’就完事?” “支持征信,积分扣完直接上黑名单,跟高铁霸座一样爽。” “就怕小地方不执行,希望公安系统联网,别让狗主搬家又重来。” “养大型犬先考‘狗驾照’?我觉得行,笔试加实操,过了才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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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再温柔的狗,也拴不好就可能是凶器;再佛系的主人,也该为牙齿背后的代价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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