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车间里,风言风语像夏天烂掉的西瓜,又甜又腻,招来的全是嗡嗡叫的苍蝇。
“听说了吗?陈江河要娶媳妇了。”
“娶谁啊?”
“还能有谁,市场东头那个林瘸子家的闺女。”
“哪个?就是走路一高一低那个?”
“可不是嘛!陈江河眼睛瞎了?咱厂里这么多好好的姑娘,他偏挑个瘸的。”
这话是老李说的,他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烟,唾沫星子喷得比砂轮机溅起的火星子还远。
我把手里的扳手往铁案上一扔,发出“哐当”一声巨响。
整个车间瞬间安静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跟探照灯似的打在我身上。
我叫陈江河,红星机械厂八级车工,二十六岁,在八三年的今天,算是个大龄青年。
我看着老李,一字一句地说:“我娶谁,关你屁事?”
老李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手里的烟屁股都捏扁了。
“你……你这小子,好心当成驴肝肺!我是替你可惜!”
“可惜?”我冷笑一声,“我娶我喜欢的姑娘,有什么好可惜的?”
“一个瘸子……”
“你再说一遍?”我的拳头捏得咯咯作响,手背上青筋暴起,像一条条盘踞的蚯蚓。
车间主任王胖子赶紧跑过来打圆场,“哎哎哎,江河,老李,都少说两句,一个车间的兄弟,为了点闲事吵什么吵!”
他把我拉到一边,压低了声音:“江河啊,这事……你可得想清楚。过日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我没说话,抄起扳手,继续干活。
砂轮机刺耳的尖叫声,重新覆盖了整个车间。
但那些目光,还跟蚂蟥一样,黏在我背上。
我知道,这事没完。
下了班,我蹬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永久牌自行车,往家里赶。
车轮碾过坑坑洼洼的土路,溅起一阵灰尘。
还没进院子,就听见了我妈的大嗓门。
“我不同意!这事想都不要想!”
我心里一沉,把车往墙根一靠,推门进去。
我妈正坐在堂屋的小板凳上,我爸蹲在门口抽着旱烟,一口接一口,屋里烟雾缭绕。
桌上摆着一碗没动过的棒子面糊糊,已经凉透了。
“妈。”我喊了一声。
我妈一见我,火气“噌”地就上来了,指着我的鼻子骂:“你还知道回来啊!你这个没出息的兔崽子!我这张老脸都让你给丢尽了!”
“我怎么就丢你脸了?”
“你怎么丢我脸了?你还要娶个瘸子!传出去,人家怎么看我们老陈家?戳着我的脊梁骨说,陈家的儿子找不到媳妇,娶了个残废!”
“林秀她不是残废!她就是腿脚不方便!”我吼了回去。
从小到大,我很少跟我妈顶嘴。
但这次,我忍不了。
“不方便?不方便跟残废有区别吗?以后生孩子怎么办?干活怎么办?人家媳逼都跑得比她快!”
这些话像刀子一样,扎得我心口生疼。
“她什么都能干!她绣花比谁都好!她比厂里那些扭着屁股一天到晚只知道嚼舌根的姑娘强一百倍!”
“强一百倍?”我妈气得笑了起来,“强一百倍能当饭吃?强一百倍能让你在厂里抬起头来?我告诉你,陈江河,只要我活着一天,那个女人就别想进我们陈家的门!”
“这事我定了!”我梗着脖子,眼睛都红了。
“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
“反了你了!”我妈抄起炕上的鸡毛掸子就朝我身上抽过来。
我没躲。
鸡毛掸子一下下落在我的背上、胳膊上,扬起一阵灰尘。
不怎么疼,但特别屈辱。
我爸猛地站起来,一把夺过我妈手里的鸡毛掸子,“行了!你这是干什么!孩子都多大了!”
“你给我滚开!就是你惯的!”我妈哭嚎起来,“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指望他给老陈家争口气,他倒好,非要往火坑里跳!”
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又哭又骂。
邻居们听见动静,都凑到窗户根底下,伸长了脖子往里看。
我感觉自己像个被围观的猴子。
心里那股火,烧得我五脏六腑都疼。
我摔门而出。
“你去哪儿!你给我回来!”我妈的哭喊声被我甩在身后。
我骑上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晃。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路灯昏黄的光,把我的影子拉得老长。
我的脑子里,全是林秀的模样。
我第一次见她,是在供销社门口。
那天我刚发了工资,去买两瓶衡水老白干。
她提着一个布兜,从里面出来,因为走得急,被门槛绊了一下,整个人往前扑去。
手里的布兜飞了出去,里面的鸡蛋摔了一地,蛋黄蛋清糊得哪儿都是。
周围的人都看着她,有的人在笑。
她的脸瞬间就白了,嘴唇紧紧地抿着,蹲下去,想把那些碎掉的蛋壳捡起来,可手抖得厉害,怎么都拿不稳。
她走路确实有点跛,右腿比左腿短了一小截。
但那一刻,我没觉得她可笑。
我只觉得,那些笑的人,面目可憎。
我走过去,把她拉了起来。
“别捡了,都碎了。”我说。
她低着头,声音细得像蚊子叫:“谢谢。”
“我再给你买一兜。”
“不用不用……”她连连摆手,脸更红了。
我没管她,转身进了供销社,买了二十个鸡蛋,用网兜装好,塞到她手里。
“拿着。”
她愣愣地看着我,眼睛里像是有水光。
那双眼睛,真干净,像山里的泉水。
从那以后,我就总能“偶遇”她。
在菜市场,在回家的路上,在小河边。
我知道她是林裁缝的女儿,她妈妈走得早,她跟着她爸过。
她不爱说话,总是安安静静的,手里总是在做着针线活。
她给我妈的旧衣服补过一个破洞,用彩线绣了一朵小小的梅花,比新买的还好看。
我妈当时还夸她手巧。
谁能想到,现在反对得最厉害的,也是我妈。
我跟她表白,是在一个月前的晚上。
我把她约到工厂后面的小树林里。
我紧张得手心全是汗,排练了一天的话,一句都说不出来。
最后,我憋了半天,就说了一句:“林秀,我想跟你过日子。”
她愣住了,半天没说话。
我以为她不愿意,心里一下子就凉了。
“我知道,我配不上你……”
“不是的。”她打断我,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陈大哥,你不嫌弃我吗?”
“我嫌弃你什么?”我急了,“我喜欢你还来不及!”
她笑了,低下头,轻轻“嗯”了一声。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我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对她好。
我不能让她再受一点委屈。
想到这里,我把自行车龙头一转,朝着林秀家的方向骑去。
不管谁反对,我认定了。
这辈子,我媳妇就是她。
林秀家住在一个大杂院里,几户人家共用一个院子。
我到的时候,她家还亮着灯。
我敲了敲门。
开门的是林秀,她看到我,愣了一下,“陈大哥?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
她让我进屋,给我倒了杯水。
林裁缝不在,应该是出活去了。
屋子很小,但收拾得干干净净。
墙上挂着几件做好的衣服,还有一幅她绣的鸳鸯戏水图,绣得活灵活现。
她看出我情绪不对,小声问:“出什么事了?”
我看着她,把心里的委屈和火气都压了下去,笑了笑:“没事。就是想你了。”
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我妈……可能不太同意。”我还是没忍住,说了出来。
她手里的杯子晃了一下,热水洒出来一点。
她沉默了。
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很沉重。
“陈大哥,”她过了很久才开口,声音很轻,“要不……就算了吧。我不想让你为难。”
“算什么算!”我一把抓住她的手,“我说过要娶你,就一定要娶你!谁都拦不住!”
她的手很凉,也很瘦。
我握得很紧。
“可是……阿姨她……”
“她是我妈,我会去说服她。你别管,也别多想,安心等着当我的新娘子就行。”
我看着她的眼睛,说得斩钉截钉。
她也看着我,眼睛里慢慢蓄满了泪水。
她没再说什么,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从林秀家出来,我心里反而踏实了。
就像一艘船,找到了它的锚。
回家后,我妈没睡,坐在炕沿上等我。
她没再哭闹,只是冷冷地看着我。
“你想好了?”
“想好了。”
“为了一个瘸子,连妈都不要了?”
“妈,我不是不要你。但林秀,我非娶不可。”
“好,好,好。”她连说三个好字,眼神却像冰一样,“你要娶她,可以。我没钱,你爸也没钱,你自己想办法。彩礼,酒席,新房,你自己弄。我跟你爸,都不会管。”
她这是要跟我划清界限。
“行。”我咬着牙,答应了。
从那天起,我跟我妈就开始了冷战。
她不跟我说话,我喊她,她也当没听见。
家里的气氛,压抑得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
我开始盘算我的全部家当。
我从十八岁进厂当学徒,干了八年,每个月工资三十六块五,后来涨到四十二块。
我平时不怎么花钱,除了偶尔跟我爸喝两口,剩下的都存了起来。
我把床底下那个上锁的木箱子拖出来,打开。
里面是这些年我攒下的所有钱,一沓沓用绳子捆好的角票、毛票、一块的、两块的、十块的大团结。
我数了三遍。
一共是,八百六十四块七毛三分。
这是我的全部积蓄。
在八三年,这算是一笔巨款。
很多人家,一年到头也存不下一百块钱。
但要办一场体面的婚礼,还是有点紧张。
那时候结婚,讲究“三大件”——手表、自行车、缝纫机。
好一点的,还要添个收音机。
这几样东西,加起来就得五六百。
再加上给林家的彩礼,办酒席的钱……
我把钱重新锁好,心里有了计较。
第二天,我请了假,揣着钱,去了市里的百货大楼。
我买了一块上海牌手表,一百二十块。
一辆永久牌自行车,一百五十块。
一台蝴蝶牌缝纫机,一百三十五块。
又买了一台红灯牌收音机,七十块。
光这几样,就花掉了四百七十五块。
我的心在滴血。
但一想到林秀看到这些东西时高兴的样子,又觉得值了。
我把这些东西分批运回家。
自行车和缝纫机太大,我找厂里的货车帮忙拉回来的。
东西搬进院子的时候,我妈正在洗衣服。
她看了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是搓衣服的力气更大了,搓衣板被她搓得震天响。
我知道,她心里有气。
彩礼,我准备给林家一百八十八块。
这个数字,在当时算是相当高了。
我托了媒人王婆去林家说。
王婆回来的时候,喜笑颜开。
“江河啊,你这媳妇可真没挑错。”
“怎么说?”
“我把彩礼的事跟林裁缝一说,你猜怎么着?”
“他嫌少?”我心里一紧。
“嫌少?他一分钱都不要!”王婆一拍大腿,“他说,你肯娶他家秀儿,不嫌弃她,就是对他们最大的恩惠了。还说什么彩礼,他家虽然穷,但嫁女儿的脸面还是要的。他不但不要你彩礼,还要陪嫁一台缝纫机!”
我愣住了。
“真的?”
“我老婆子还能骗你?林裁fen就这么说的。不过啊,秀儿那孩子坚持要,说不能让你被人看扁了,说你为了她已经把积蓄都掏空了。最后父女俩商量,彩礼收,但只收八十八块,讨个吉利。剩下的钱,让你留着办酒席,把婚礼办得风光点,别让人说闲话。”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热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姑娘。
她总是这样,处处为我着想。
我把剩下的钱,都用来准备酒席和新房。
我们家房子小,就两间正房,我和我爸妈住。
我跟爸商量,把西边那间堆杂物的耳房收拾出来,当我们的新房。
我爸没说话,默默地帮我把里面的东西都搬了出来。
墙壁要重新粉刷,屋顶的瓦片有几块碎了,要换新的。
我请了几天假,自己动手。
白天爬上爬下地忙活,晚上累得骨头都快散架了。
我妈依旧不理我,但每天晚上,我桌上都会多一个煮鸡蛋。
我知道,那是她给我留的。
她就是嘴硬心软。
婚礼那天,天气很好。
秋高气爽,阳光明媚。
我在胸口别了一朵大红花,骑着那辆崭新的永久自行车,去接我的新娘。
车后座上,铺着红色的绸布。
身后跟着一群厂里的年轻同事,骑着自行车,叮叮当当地按着车铃,一路吹吹打打。
他们都是我最好的哥们儿。
虽然之前也有人劝我,但看我铁了心,也都转过来支持我。
“江河,够爷们儿!”
“嫂子以后就是我们亲嫂子,谁敢说闲话,我第一个跟他急!”
我心里暖烘烘的。
到了林秀家,院子里已经站满了人。
林秀穿着一身红色的确良新衣服,是她自己做的。
她没有化妆,脸上干干净净的,只在嘴唇上抹了一点红纸。
她坐在床边,看到我进来,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
她今天看起来,格外好看。
我按照规矩,给她穿上了新鞋。
那是一双红色的布鞋,鞋面上绣着精致的并蒂莲。
我知道,这也是她一针一线自己绣的。
我背起她,往外走。
她很轻,伏在我背上,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皂角香味。
她把脸埋在我的脖颈里,我能感觉到她温热的呼吸。
“陈大哥。”她在我耳边小声说。
“嗯?”
“我怕。”
“别怕,有我呢。”我把她往上托了托,让她趴得更稳。
院子里的人都看着我们,眼神各异。
有祝福的,有羡慕的,也有……看热闹的。
我能感觉到林秀的身体在微微发抖。
我背着她,一步一步,走得很稳。
我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看到,我陈江河,娶了自己最心爱的姑娘。
不管她是谁,不管她怎么样,在我心里,她就是最好的。
酒席摆在院子里,搭了几个棚子,摆了十几桌。
厂里的领导,车间的主任,同事,街坊邻居,都来了。
我妈到底还是心疼我,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里里外外地张罗着,没让场面冷下来。
我爸陪着厂领导,一杯接一杯地喝酒,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意。
我带着林秀,一桌一桌地敬酒。
轮到老李那一桌,他端起酒杯,站了起来。
“江河,兄弟我前些天说话不中听,你别往心里去。今天你大喜的日子,我敬你一杯,祝你跟弟妹,和和美美,早生贵子!”
他一口把杯子里的白酒干了。
我也干了。
男人之间,有时候一杯酒,就能泯掉所有恩仇。
婚礼很热闹,也很累。
送走最后一波客人,天已经擦黑了。
院子里一片狼藉。
我妈和我爸在收拾碗筷。
我扶着林秀,回了我们的新房。
屋子不大,但被我收拾得焕然一新。
墙上贴着大红的喜字,窗户上贴着窗花。
新买的木板床上,铺着崭新的龙凤呈祥图案的被褥。
这是我托人从上海买的,花了我三十多块钱。
林秀坐在床边,有些局促不安。
我给她倒了杯水,“累了吧?”
她点点头。
“今天……谢谢你。”她小声说。
“谢我什么?你是我媳妇,我不对你好对谁好?”我笑着说。
屋子里的气氛,有些微妙。
我能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
“你……你先坐会儿,我去帮我妈收拾一下。”我找了个借口,想出去透口气。
“陈大哥。”她忽然叫住我。
我回过头。
她从床头拿起一个用红布包着的小包裹,递给我。
包裹不大,但沉甸甸的。
“这是什么?”我问。
“你打开看看。”
我解开红布,一层又一层。
当最后一层布被揭开时,我愣住了。
布的中央,静静地躺着一个黄澄澄的东西。
那是一个元宝。
不是很大,大概有我半个手掌那么大。
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温润而又厚重的光芒。
金元宝。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
我长这么大,只在戏文里,在年画上见过这东西。
我伸出手,想去摸一下,又缩了回来。
我感觉自己的手在抖。
“这……这是……”我结结巴巴地问。
“这是我妈留给我的。”林秀的声音很平静,“我妈家以前是……做生意的。后来家道中落了,就剩下这么个东西。我爸一直收着,说要当我的嫁妆。”
我看着她,又看看手里的金元宝,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这个年代,黄金是极其珍贵的东西。
这么一个金元宝,怕是能值好几千,甚至上万块钱。
那是我一辈子都挣不来的钱。
“你……你把它给我干什么?”我的声音有点干涩。
“你是我丈夫,我的东西,自然就是你的东西。”她说得理所当然,“你为了娶我,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这个,你拿着。以后我们过日子,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我拿着那个金元宝,感觉比一块铁还烫手。
我花了八百多块钱娶她,所有人都觉得我亏了,觉得我傻。
可她,却给了我一个价值连城的金元宝。
我看着她平静的脸,忽然觉得,那些在背后说三道四的人,才是真正的傻子。
他们只看到了她身体的残缺,却看不到她内心的富足和善良。
我把金元宝重新用布包好,塞回到她手里。
“不行,这个我不能要。”我说,“这是你妈留给你的念想,是你傍身的家底,我怎么能要。”
“我已经嫁给你了,你就是我傍身的家底。”她看着我,眼睛里有光,“陈大哥,你收下吧。你不收,我心里不安。”
“我一个大男人,还能让你一个女人养着?”我把脸一板,“这事没得商量。这东西,你自己好好收着,谁也别告诉。以后万一……万一有个急用,也能应应急。”
我们推来推去,最后她拗不过我。
她把金元宝小心翼翼地收进了床头的一个小木箱里,上了锁。
那一晚,我们聊了很多。
聊她的过去,聊我的工作,聊我们未来的生活。
我才知道,她的腿是在小时候发高烧,家里没钱治,耽误了,留下来的后遗症。
她从小就被人指指点点,所以性格才那么内向。
她说,我是第一个不带任何异样眼光看她,还对她好的人。
我抱着她,心里又酸又软。
“以后,我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你。”我在她耳边说。
新婚的生活,是甜蜜的。
林秀是个好媳妇。
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给我做早饭,打理家务。
我的脏衣服,她从来不让我妈动手,都是她自己洗。
家里的饭菜,也比以前丰盛了。
她会变着花样做各种好吃的。
我妈对她的态度,也渐渐缓和了。
一开始,我妈还是不怎么跟她说话。
但林秀不介意,每天都“妈,妈”地叫着,吃饭给她盛饭,天冷了提醒她加衣服。
人心都是肉长的。
有一次,我妈的老寒腿犯了,疼得下不了床。
林秀每天给她用热水泡脚,按摩,还托人从乡下找来偏方,熬了药给她敷在膝盖上。
一个多星期后,我妈的腿竟然真的不怎么疼了。
从那以后,我妈看林秀的眼神,就彻底变了。
她开始主动跟林秀说话,教她怎么腌咸菜,怎么做面食。
有时候我下班回家,能看到她们婆媳俩坐在院子里,一边择菜,一边聊天,那画面,和谐得让我觉得不真实。
厂里的风言风语,也渐渐平息了。
大家看到我每天春风满面的样子,看到林秀把我们家打理得井井有条,那些嘲笑和同情,都变成了羡慕。
“江河,你小子有福气啊。”
“是啊,娶了这么个贤惠的媳妇。”
我只是笑笑,不说话。
我的福气,你们不懂。
只有一件事,像块石头一样,压在我心里。
就是那个金元宝。
我知道,那是个宝贝,也是个祸根。
在那个年代,私藏黄金是不得了的大事。
一旦被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我跟林秀商量过几次,要不要把它上交国家。
但林秀不同意。
她说,那是她母亲唯一的遗物。
而且,她总觉得,这东西以后会有大用处。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平静得像一碗水。
转眼,就到了八四年春天。
改革的春风,已经吹遍了神州大地。
我们厂的日子,却越来越不好过。
厂里的设备老旧,技术落后,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市场上根本没有竞争力。
已经连续三个月,我们只发了基本工资。
车间里人心惶惶。
很多人都开始找出路。
有停薪留职去南方闯荡的,有在外面偷偷干私活的。
我也很焦虑。
我倒是不怕自己吃苦,但我不想让林秀跟着我受罪。
她已经怀了孕,四个多月了。
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林秀忽然问我:“陈大哥,你在愁什么?”
我把厂里的情况跟她说了。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想……我想干点别的。”我说。
“干什么?”
“我还没想好。我就会摆弄这些机器,别的也不会啊。”我叹了口气。
林秀沉默了一会儿。
“陈大哥,你还记得那个元宝吗?”她忽然说。
我心里一动。
“你想干什么?”
“我们把它卖了,做点小生意吧。”
“卖了?”我吓了一跳,“去哪儿卖?这东西可不能随便见光。”
“我爸认识一个在香港做生意的远房亲戚,前段时间还来过信。我爸说,那个人可靠。”
我犹豫了。
这可是个冒险的决定。
但看着林秀充满期待的眼睛,看着她微微隆起的小腹,我心里的天平,开始倾斜。
与其守着一个死物,等着厂子倒闭,一起喝西北风,不如拼一把。
为了我媳妇,为了我未出世的孩子。
“干!”我一咬牙,下了决心。
我们瞒着我爸妈,偷偷联系了林秀家的那个香港亲戚。
过程比我想象的要顺利。
那个亲戚很快就回了信,说他对这个东西很感兴趣,愿意过来看看。
半个月后,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中年男人,出现在了我们家。
他叫李振邦,是林秀的远房表叔。
他很谨慎,反复确认了元宝的成色和分量。
最后,他开出了一个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价格。
三万块。
港币。
按照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也有一万多块钱。
一万多块!
我当时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停滞了。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李振邦看出了我的震惊,笑了笑:“陈老弟,这个价钱,很公道了。这东西虽然是金的,但主要是收藏价值。拿到香港,也就是这个行情。”
我当然知道公道。
我只是被这个数字砸晕了。
交易是在一个深夜里完成的。
李振邦把一沓沓崭新的港币交到我手上,我把那个沉甸甸的金元宝给了他。
送走李振邦,我跟林秀两个人坐在灯下,看着桌上那堆钱,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们……有钱了。”林秀小声说,像是在做梦。
“嗯,有钱了。”我摸了摸那沓钱,还是觉得不真实。
“陈大哥,你想好做什么生意了吗?”
“想好了。”我看着她,眼睛里放着光,“你不是会绣花吗?你的手艺,比国营绣厂的老师傅还好。我们就开个绣坊,做定制的衣服,旗袍,还有绣品。你的手艺,加上我的脑子,肯定能成!”
林秀的眼睛亮了。
她一直都喜欢做针线活,但从来没想过,这也能成为一门生意。
说干就干。
我第二天就去厂里办了停薪留职。
王主任劝了我半天,说我技术好,是厂里的骨干,只要熬过这段时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谢绝了他的好意。
我已经看到了另一条路,一条更宽阔的路。
我用那笔钱,在市里最繁华的商业街,盘下了一个小门面。
又去了一趟苏州和杭州,买回了最好的丝绸和绣线。
我们的店,取名叫“锦绣阁”。
开业那天,没有鞭炮,没有剪彩。
只是安安静静地打开了店门。
一开始,生意很冷清。
大家还是习惯去国营商店买东西,对我们这种私人的小店,都抱着怀疑的态度。
我也不着急。
我把林秀绣的那幅“鸳鸯戏水图”挂在了店里最显眼的位置。
那幅绣品,成了我们最好的活广告。
路过的人,都会被那栩栩如生的画面吸引,忍不住走进来看看。
第一个客人,是市文化局局长的夫人。
她是个懂行的人,看到那幅绣品,当场就惊呆了。
“这……这是苏绣?不对,针法更灵活……天哪,这水平,简直是大师级的!”
她当场就定做了一件绣着凤凰的旗袍,说要穿着去参加一个重要的宴会。
半个月后,她穿着那件旗袍,惊艳了全场。
“锦绣阁”的名声,一夜之间就在市里的上流圈子里传开了。
订单像雪片一样飞来。
林秀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我招了几个手巧的女工,林秀负责设计和技术指导。
我负责经营和管理。
我们的生意,越做越大。
半年后,林秀生了个大胖小子。
我妈抱着孙子,笑得合不拢嘴。
她现在对我这个儿媳妇,比对我这个亲儿子还亲。
逢人就夸:“我家秀儿,就是我们家的福星!”
老李他们再见到我,已经不是开玩笑了,而是毕恭毕敬地喊我一声“陈老板”。
他们厂里的效益越来越差,很多人都下岗了。
有几个跟我关系好的,我都把他们招到店里来帮忙。
八八年的时候,我们已经在省城开了分店。
我们买了小汽车,搬进了带院子的大房子。
我爸妈也跟着我们享福。
我爸戒掉了旱烟,每天就喜欢带着孙子在院子里溜达。
我妈迷上了听邓丽君,那台老旧的红灯牌收音机,被她当成宝贝一样,天天抱着。
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看着身边熟睡的林秀和儿子,还会想起八三年的那个秋天。
想起那些风言风语,想起我妈的鸡毛掸子,想起我花光所有积蓄时的忐忑和决心。
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我退缩了,如果当初我听了别人的劝,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可能还在那个破败的工厂里,守着一台冰冷的机器,为了每个月几十块钱的工资发愁。
可能娶了一个我不爱也不爱我的女人,过着一地鸡毛的平庸生活。
我很庆幸,我没有。
我选择了遵从自己的内心。
很多人都说,我之所以能有今天,是因为那个金元宝。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这辈子最大的财富,不是那个金元宝。
而是林秀。
是她,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给了我最珍贵的信任和支持。
是她,用她的温柔和坚韧,抚平了我所有的不安和浮躁。
是她,让我明白,真正的富足,不是拥有多少金钱,而是拥有一个愿意与你同甘共苦,风雨同舟的爱人。
那个金元宝,不过是一块敲门砖。
而她,才是我通往幸福的那扇门。
一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坐在院子里乘凉。
儿子在追着萤火虫跑。
我妈摇着蒲扇,给我讲邻居家的八卦。
我爸在旁边喝着茶,笑呵呵地看着。
林秀靠在我的肩膀上,手里还拿着一块布料,在构思新的花样。
晚风习习,带来了阵阵花香。
我看着眼前这幅景象,心里无比的安宁和满足。
“秀儿。”我轻声叫她。
“嗯?”
“谢谢你。”
“又说傻话。”她笑了,把头往我身上蹭了蹭。
是啊,我们之间,早就不需要说谢谢了。
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不再像当年那样冰凉瘦弱,而是温暖而有力量。
我们十指相扣。
我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但只要我们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
因为我们,就是彼此最坚实的依靠,是这个世界上,最无价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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