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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职称评审新规落地!
随着卫生健康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卫生职称评审制度也面临新的挑战与变革。一段时间以来,“唯文章”“唯学历”“重科研、轻临床”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基层一线反映强烈。
医学人才的成长,应回归临床实际。“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不仅是优质医疗服务的基础,更是职称评审应坚持的导向。为此,国家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正式启动卫生职称制度的系统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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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国家号召,温州市卫健委、市人社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深化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标准体系、评价机制到组织管理,全方位推进职称评审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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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本次职称改革要突出卫生行业特点和临床实践能力导向,破除唯文章、唯学历、唯奖励、唯“帽子”倾向,全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
在完善职称评价方式方面,《通知》明确提出:医、药、护、技初中级职称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专业,全部实行以考代评,实行全国统一考试,高级职称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
健全职称体系
为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的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温州市将卫生专业职称体系细化为医、药、护、技、研五大类别,并依照岗位能力要求设立初级(士级、师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等级,进一步明确职称名称和职级划分。
在职称体系设计中,注重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医师法》和《护士条例》规定,参加相关考试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者,可分别视同取得医士、医师或护士职称。
此外,依据《中医药法》,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并取得相应医师资格者,也可视同获得医师职称。
完善评价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职称评价体系,《通知》强化对医德医风的考核,把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作为评审首要内容,单位需建立医德考核机制,并将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违规收受财物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同时,严格科研诚信管理,若申报人承诺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并撤销职称,严重者列入评审黑名单。
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分层分类管理,突出职业特点,破除唯文章、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
温州市结合国家与省级标准,针对医疗、护理、药学、技术、中医、公共卫生、临床研究及基层卫生八个专业方向,分别制定个性化评价标准。不同类型单位按专业特点灵活设定考核重点,例如,市、县级医院及民营机构注重临床问题解决与科研兼顾,而基层医疗机构则强调临床能力和服务实效,弱化科研文章要求。高级职称申报者需通过全省统一的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并须在任职期内考核累计五年合格,方具备申报资格。
此外,《通知》提出建立代表作制度,职称评审将聚焦技术人员实际成果。代表作可涵盖项目报告、病例分析、手术视频、技术规范、文章著作、专利成果等,并通过省级案例库公开公示,体现评审过程的公平与透明。
明确评价导向
在评价导向方面,《通知》提出晋升副高职称须具备一定的进修学习经历,市级单位医师需赴省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累计三个月,县级单位为六个月,县以下单位为三个月,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亦需结合实际完成专业进修。海外进修时间可合并计算,晋升期间还需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及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同时,社会服务经历成为职称晋升的重要考量。医师在晋升副高前应至少累计一年在县级及以下或对口支援单位提供医疗服务,其中6个月服务需定点连续完成,其余6个月可通过参加巡回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义诊、帮扶、山海协作服务、院前急救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层云诊室及医防融合双流动等形式予以累计。
晋升副高级职称后,在县级及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正高级技术职称。
创新评价机制
《通知》推动评价方式创新,明确医、药、护、技类初中级职称全面实行“以考代评”,纳入国家统一考试,高级职称则采取“考试+评审”相结合;临床研究类初中级也执行“以考代评”,高级职称由省卫健委统一评审。
此外,全面推进卫生人才临床能力评价。依托省级数据平台,整合病案首页信息,通过分析手术量、平均住院日、并发症发生率等指标,从技术水平、质量安全、患者管理等维度综合评估执业能力,实现数据驱动、智能评估。
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职称评聘机制亦同步优化。根据牵头医院和分院的职责定位进行岗位分类与评审,成员单位高级岗位设置参照牵头医院标准,不得被挤占。对分院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更注重全科诊疗、中医药、基本公卫等能力表现。推动人事一体化、岗位结构统筹,有效激发基层人才活力。
同时,畅通跨系列晋升通道。高等院校具备教学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工作并达到相应标准,可兼评卫生职称;已取得其他系列职称的人员如转岗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满一年并达成进修、服务、业绩等要求,也可转评同级职称,真正实现人才流动与专业成长的良性衔接。
深化自主评聘改革
围绕提升用人单位自主权和职称评价灵活性,《通知》深入推进自主评聘改革。强调岗位管理与绩效考核挂钩,允许自主评聘单位在符合条件情况下,自主确认博士后出站人员的高级职称及毕业生初定职称。通过打通职称评聘与岗位聘用、薪酬激励机制之间的壁垒,逐步形成公开竞争、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
各单位须根据岗位职责设定明确的岗位说明书和评聘标准,向紧缺岗位和临床一线倾斜,完善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与续聘的重要依据。民营医疗机构亦需建立规范化的人事制度,参照公立医院标准开展岗位管理,保障不同所有制机构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权利平等。
为加强制度约束力,全市将建立评聘准入与退出机制。新增符合条件的单位在开展自主评聘前,需将评聘方案报省级核准。三年内如因质量问题被两次告诫或一次严重告诫的单位,将被取消自主评聘资格。此外,强化同行专家评议机制,三甲医院申报材料须匿名外审,提升评审专业性和公正性。鼓励其他单位借鉴,引入多元化评价视角。
《通知》的出台,是对“让医生回归临床、让护士回归病人”改革理念的有力践行,也是温州深化卫生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按照安排,《通知》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站在新时代的起点,温州正以制度重塑为抓手,着力构建公平、公正、科学、可持续的职称评定体系,为“健康温州”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动力与制度保障。
来 源 / 华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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