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楹庭矿业专业律师团接待了多家来自全国各地的矿山企业,其中陕西的一家企业的情况非常典型——因为当地另一家矿山发生了安全事故,整个市域范围内的所有矿山被“一刀切”式地全面关停。此后,尽管该企业多次申请恢复生产,却始终未能获批,如今连采矿许可证也已过期。
其实,类似的情形在过去并不少见。很多地方一旦辖区内某一家企业出了问题,行政机关就采取“宁可错关、不可放过”的做法,把整个行业、整个区域的企业统统关停,美其名曰“大停产、大整顿、大检查”。这种做法初衷或许是为了防范风险、保障安全,短期内可以理解,但从长远来看,如果缺乏精准施策,只图省事、简单粗暴地“一关了之”,不仅伤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更是典型的懒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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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在整顿之后,并未恢复符合条件企业的生产,甚至直接出台政策,宣布“本地区今后不再批准煤矿开采”或“砂石矿一律退出”,这种以行政命令永久剥夺特定行业经营权的做法,明显违反《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属于严重违法。
那么,像陕西这家手续齐全、完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如何维权呢?
首先,企业可以在采矿证到期前依法申请续期。据我们了解,该企业确实在有效期内提交了续期申请,但主管部门既未批准,也未说明任何理由。这种沉默或拒绝,本身就涉嫌程序违法。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主要有两条法律救济路径:
第一种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如果能证明关停或不予续期的行为没有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行政,企业有权要求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并主张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前期投入成本、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价值、设备设施损失,以及合理的预期经营收益等。
第二种是申请行政补偿。
如果后续查明,关停确实出于公共利益、重大政策调整等法定事由(比如生态保护区划定、产业政策转型等),那么行政机关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合法,但依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对企业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种补偿同样应覆盖投资成本、设备折旧、人员安置费用及未来可预期的合理利润。
需要强调的是,这两种路径在司法实践中都有大量成功案例支撑。虽然出于行业合规要求,我们不便公开具体判例细节,但我们律所积累了大量类似案件的处理经验,相关卷宗资料装满了好几个档案室。无论是走赔偿还是补偿路线,关键在于结合企业自身诉求、证据状况以及后续是否还想在当地继续经营等因素,量身定制“上、中、下”多套解决方案。
所以,针对这家陕西企业,如果它已无意继续经营,且不愿再受制于地方关系掣肘,完全可以果断提起行政赔偿之诉,通过司法程序确认行政机关违法,并追回应得的损失;如果仍希望维持合作关系、争取恢复生产,则可选择协商补偿路径,在不追究责任的前提下,依法主张经济补偿。
总之,面对“一刀切”关停,企业绝非无路可走。法律赋予了我们充分的救济渠道,关键是要及时行动、专业应对。如果有具体困境,欢迎找楹庭矿业律师团进行法律答疑,咱们共同分析,看能否找到更优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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