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海一市民骑车经过松江区叶榭镇一小河旁时,发现河中有一双雨鞋浮在水中,疑似“浮尸”。男子报警后,多部门赶往现场处置,捞出河中物体后发现确实只是一双雨鞋。但不少网友认为,市民发现疑似案件后选择报警,多部门也及时到场处置,虽然是一件“乌龙”报警事件,但体现了地区政府对民众安全的有力保障,也是政府关心民众安危的一份责任。
如果有人故意恶作剧布置受害现场或引导他人报假警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法律上报假警的界定又在哪里?对此,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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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视频拍摄者席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事情发生在4日上午。他骑车经过叶榭镇一小河旁时,看到河中有疑似“浮尸”,便立刻报警。
“当时看到有个雨鞋在水面上,我以为是有人捕鱼或者什么,看了一会很久没上来,我就说报警,万一是尸体,如果我去捞,就破坏现场了。”席先生说,他报警过5分钟内,救护车、公安、消防等多部门都赶至现场。“120也说像个人,警察比较有经验,警察说正常来说不是人,有群众说已经3天了,后面捞上来就是个雨鞋。”
视频评论区,不少网友调侃,“捞上来后,热心的报警好市民……”、“消防、救护车、法医的表情……”;也有网友认为,市民发现疑似案件后选择报警,多部门也及时到场处置,体现了地区政府对民众安全的有力保障,也是政府关心民众安危的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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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关心该报警市民是否会被按报假警处置。对此,席先生称,事后,自己只是按流程配合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后面就是去派出所做了笔录,警方也是鼓励群众,发现这种事情,报警让警察过来处置。”
叶榭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那就是个雨鞋,不是人。”
如果有人故意恶作剧布置受害现场或引导他人报假警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法律上报假警的界定又在哪里?对此,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进行了分析。
他认为,如果有人恶作剧,故意布置疑似浮尸现场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扰乱公共秩序、传播了虚假信息,而且也扰乱了公务人员的正常办公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付建表示,报假警的认定关键在于报警者是否存在故意浪费警力资源的主观故意。市民看到河中有雨鞋漂浮,且长时间不曾移动,如果根据当时现场环境,基于理性第三人来判断可能存在危险情况的,选择报警并不属于违法行为,这体现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如果明知现场并无危险情况,故意虚构警情属于报假警。
潇湘晨报记者武华康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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