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栾海明 通讯员 赵燕瑞
在菏泽市牡丹区某社区泛着晨雾的巷口,九十岁的许某英老人正佝偻着身躯将废纸箱码上吱呀作响的三轮车。微风吹起她灰白的发丝,露出脖颈处贴着膏药的皮肤—这是上月捡废品时摔伤留下的印记。这位养育了七个儿女的老母亲,如今独自生活,与整墙的药品为伴,每月仅靠微薄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和卖废品收入勉强维生。无奈之下许某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七个儿女每人每月给付生活费1000元,每月每人至少探望一次。
“许奶奶的病例本都记满三本了,前些天摔跤后还是邻居帮着送医院的。”社区工作人员说。经调查,七名子女虽散居本市,却对老母亲的生活困境视若无睹:大儿子声称“兄妹多就该均摊”,二女儿抱怨“自己亦生活困难”,其余子女或推诿或失联。
菏泽市牡丹区法院承办法官李霞受理此案后,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进行调解,但效果不佳。考虑到许老太行动不便,到庭参加诉讼较为困难。李霞联合检察机关启动“夕阳红”司法救助机制,在老人所在社区搭建起巡回调解平台。审判团队通过让子女讲述各自的成长故事,还原出那段含辛茹苦的养育史,并适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结合“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立法精神,将法律条文转化温情的伦理课。最终,除其中一名子女因自身患有疾病,不具有赡养能力外,其余六名子女均在“调解协议”上郑重按下手印,并承诺轮流到老人住所赡养。
“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本案中,九旬老人拾荒维生的困境与七子女的集体失责形成强烈反差,暴露出传统家庭赡养模式在现代社会中的伦理危机。法院联合检察机关主动介入,通过巡回调解、检察听证等创新机制,将民法典第1067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等法律规定转化为具体赡养方案,用司法强制力矫正失衡的家庭责任分配。这种“支持起诉+联合调解”的办案模式,为破解“多子女推诿”类赡养难题提供了司法范本,昭示着法律永远是弱势群体最坚实的后盾。同时,本案把司法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家门口,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也尽显司法的温暖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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