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法院,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2025年11月13日,司法救助申请人欧某的家属从岑溪法院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15500元司法救助金,真挚的感谢声充满了整个房间。这笔款项,为这个因意外陷入困境的家庭送去了法律的关怀与温暖。
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背后,是一宗令人心痛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时间回溯至2019年11月,欧某在执行公司安排的线路检修任务时,不幸被跌落的紧线钳砸中头部,伤势严重。事故发生后,欧某在岑溪市人民医院历经了长达339天的住院治疗,最终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家庭也因此蒙上了沉重的阴影。
案件经欧某起诉,岑溪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梧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某公司需向欧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余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欧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但经多方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赔偿款迟迟无法到位。
沉重的医疗费用、持续的康复开支,加上家人因长期照护而无法正常工作,让欧某的家庭陷入了极度困难的境地。承办法官李果言和法官助理叶俊超在案件回访中,了解了该家庭的艰难现状。为了切实帮助当事人纾困解难,承办团队主动向欧某家属说明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并耐心指导他们提交了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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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司法救助金
经过细致的调查和精准的评估后,根据当事人实际困难情况及相关政策,岑溪法院决定对欧某家人实施救助。2025年11月13日,岑溪法院将15500元救助款发放给欧某家人。
司法救助是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本次救助金的发放,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欧某一家的经济压力,更切实兑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让人民群众在严肃的法律之外,也能感受到浓浓的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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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叶俊超
一审一校:刘泳敏
二审二校:欧阳豪 程顺辉
三审三校:陈金明 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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