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似的故事
上个月,贵州茅台镇强行“接管”废水处理厂的热搜余温还未退去,这两天,又看到了两个类似的事件。
据大象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山东博兴与甘肃岷县,相隔千里的两场“接管”几乎同步上演:企业先被政府要求“配合发债”或“让股城投”,拒绝后,36天或一纸律师函即宣告30年特许经营终止;当地政府组织人员进场接管、资产贴封、收费系统连夜换人,投资数亿元的民营供热公司被清场,县属企业顺势接手。
两起事件的官方理由皆是“供热不达标”“资不抵债”,却未见公开数据、听证记录与补偿方案;而媒体曝光与诉讼材料显示,政府自身热源协调缺位、专项债程序存疑。
当程序被折叠成倒计时,合同只剩封条寿命,留给市场的只剩同一个疑问:下一张被接管的,还会是谁?
三座城市,三座厂,三个30年。它们像三枚钉子,钉在民营资本与地方政府合作的前夜与后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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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站截图
二、同样的理与法
很多人把问题简化为“政府不讲信用”,但信用只是表层,更硬的那层壳叫“程序”;程序不是繁文缛节,它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焊点,程序一旦缺位,笼子就可能变成铁锤。
1.合同不是草纸。
《民法典》208条白纸黑字:不动产受法律保护。特许经营权不是口头承诺,是行政许可,是中标文件,是环评报告,是竣工验收,每一页都盖章,每一章都有价。
质量不达标?拿出监测数据;企业亏损?翻开合同第17条:不可抗力,政府协调;财务混乱?验收报告三十天前才签字。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也写着:“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确需改变的,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并依法予以补偿。”
道理很简单:合同是双方写的,终止得双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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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站截图
2.公共利益不是万能钥匙。
中央多次提到“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条例》,2022年《意见》,2024年政治局会议,一次次把“平等保护产权”写进文件,可为何,有的地方敢把它当成一页纸?
“为老百姓供暖”“为白酒产业兜底”“为财政减压”,这些话都没错,错在把“公共利益”四个字当成了免死金牌。
最高法2023年行再15号讲得明白:征收可以,补偿先行;程序不正当,公共利益也违法。
3.程序是防火墙。
若想“接管”,听证、评估、补偿,三道关,缺一不可。
现实呢?警车先到,评估后补;钥匙先换,补偿后谈。
这不是程序,这是倒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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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过去五年,类似案件,民企也多能胜诉率,最高法有个判决,2023年行在15号。甘肃某县,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强行接管民企管网。判决书说:“公共利益不是免死金牌,征收必须补偿,程序必须正当。”
三、公信力是更为珍贵的资源
跳过程序,一纸信函文件“接管”企业,这样的做法难免让人觉得是对法治的践踏,也是在亲手摧毁公信力。
而最危险的是权力失控的示范效应,当地方发现“违法成本为零”,就可能会形成路径依赖:“反正没人追责,先接管再说,企业拖不起,最后只能认命。”
政府不是不能犯错,而是不能知错不改、错上加错;如果继续都用这样的逻辑治理,最终失去的,就不只是几家民营企业,而是局部治理风险的连锁反应。
因而,应将此类事件纳入法治督察重点,公开听证、全程透明,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依法赔偿企业损失,重建真正的公信力。
问责是底线,不是秋后算账,是预警,是让每一个官员都知道,如果不按程序随意撕毁合同,其代价比窟窿更大。
而每一个城市,也都不能靠这样“接管”的方式,去温暖一个冬天;因为真正的公共利益,从来不是建立在私人血本无归之上。
注:本文所讨论事件均来自公开报道,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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