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律师聊天,其感触,如今的上诉二审改判率如此之低,很多律师都不代理上诉案件了。有条件的当事人,基本在一审案件败诉之后,也主动不用一审律师代理二审了。
随之而来的是,当事人甚至将案件败诉的原因,归咎于律师代理不尽责,将案件失利的原因,从律师身上找原因。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如今二审对于一审审判质量标准要求之低,并不是律师所追求的“依法办案”,所能匹配的。
二审的改判或是发回重审率有多低?超过你的想象
曾经,有法院每个案件向当事人附带发送的《上诉风险提示书》中直言,“上诉发回重审、改判的概率比较低。从统计情况看,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大约5%左右。”有网友的留言是,上诉一百个案件,改判或是发回重审的一百个才五个,还有必要上诉吗?
最新的司法数据显示,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全国法院民事二审案件维持原判率高达90%,改判率仅6.2%,发回重审率3.8%。
具体而言,有自媒体分别统计出,2024年全国二审案子改判率是10.56%,重审率2.02%。按照案件类型,刑事二审改判率11.2%,发回重审率4.0%。民事二审改判率11.1%,发回重审率2.0%。行政二审改判率4.0%,发回重审率0.5%。
在某些地方法院的宣传里,二审的改判率、发回重审率,被视为了一审案件审判质量提高的标准。例如,有的法院宣传,全省法院的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多,二审再审对一审的改判、发回重审率总共仅有2%多一点。
至于为何如此之低,新华社《半月谈》2023年第14期发表了一篇《“改判案子像做坏事似的” ,一味攀比低“改发率”困扰二审监督纠错》的文章,其中提到:
“长期以来,各地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把案件的低发回重审率、改判率(简称改发率)作为评价法院、法官审理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相关统计一定程度上可衡量法院审判工作质效。但据业内人士反映,近年来受制于内部考核评价设计,有的地方法院为改发率提前人为设定目标值,过度追求超低“改发率”,导致“该改发的不改发”,削弱了监督纠错的作用。”
有律师撰文感言,案件是否需要上诉,是个法律问题;上诉有没有效果,是个概率问题;最后影响上不上诉的,是个经济问题。
以至于,律师拿到二审改判或是发回重审的判决书,如同中了彩票一般的喜悦,不发个朋友圈都感觉不能体现出惊喜,更别说见人就拿出来炫耀了。
二审改发率如此之低,还有必要上诉、申诉吗?
数据都是宏观的,而且都是之前别人的案子,轮到自己的案子,却是现实的。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是否上诉,是每个案件当事人绕不开、需要做出抉择的急迫事情。
而且,做出决定的,仅有十几天时间,这段时间里,需要找到一审败诉的理由,需要选择合适的律师,甚至需要筹措上诉费、律师费等等,不可谓不紧张。影响上不上诉的因素,其中很重要的考量是知道,金额不菲的上诉费、律师费,十有八九是打了水漂。
可是,上诉不仅仅是一个案件结果的改变问题,在法律程序上,也是后续的申诉、申请抗诉的必经程序。
例如,有最高法院的司法案例认为,再审审查程序是民事诉讼法在特定情形下赋予当事人的特殊救济措施,是当事人在穷尽常规救济途径后的特殊救济程序。鉴于该特殊性,对当事人通过申请再审启动再审程序的条件亦应严格把握,否则可能导致申请再审权利的滥用,有违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和诚实信用原则。
若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一审后及时上诉,在申请再审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这些特殊情况,法院也可能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再审申请 。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若当事人未申请再审或因自身原因(如超过法定再审期限)导致再审申请被驳回,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抗诉申请。此外,申请抗诉的时限为两年,自法院作出驳回再审裁定或再审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且该期间为不变期间。
决定案件二审是否改判或是发回重审的,应该是法律标准,现实中却掺杂了太多的非法律因素
越来越多的法院宣传称,一二审法院之间建立了二审改发案件前,要听取一审法院意见的制度。具体而言就是,上级法院在准备把下级法院的案子发回重审或者改判之前,先跟下级法院打个招呼,允许他们提出异议。如此做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案件的二审改发率。
中院法官发文称,他们二审发回重审了一个一审案件,基层法官打电话抱怨说,发回重审不仅影响了自己的年终考核,还影响了一审法院的质效考核。这是不负责任!
二审法官感慨,现在二审对发回重审已经十分谨慎了,只有一审判决基本事实没查清或者程序严重的,才会改判或是发回重审。如此的“照顾”,也不能放纵到了,一审法院可以据此放松案件质量标准、趁机要挟二审法院的理由。
网上,不少律师在撰文介绍经验,诸如如何写好上诉状、如何列好关键证据、如何庭审中针对一审问题针对性的总结等等。这些经验不可谓没用,但更重要的应该是,明白法律规定的标准之外,一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判标准,而且是过段时间,就会变化的。
这些外人很少知道的“审判标准”,有时才是决定案件是否上诉的决定性因素,如果你要当官司的话,一定要尽量的掌握。决定案件是否上诉,作为案件当事人,才是最终的决策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