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河南尉氏县法院的一纸判决让这起横跨两年的烟花悲剧再次引发关注——不满14岁的刘小宇(化名)及其监护人被判处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早在4个月前,警方就已因刘小宇未满刑事责任年龄为由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这起发生于大年初三晚上的悲剧,曾随着受害者家属发出“寻找目击证人”的求助信息而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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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名为“寻找目击证人”的求助帖,在各大网络平台流传,引发舆论密切关注,求助帖称,2月12日晚8时20分许,在网红桥东北角,永美上和府对面发生悲剧。
该网红桥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是附近的网红打卡点,事发当天,10岁孩子乐乐一家五口开车经过该处,由于现场很多人在燃放烟花导致堵车。
乐乐拿着压岁钱,想给妹妹买点零食吃,父亲陪着他一起下车,两人一前一后,正准备从人行道走向斑马线,意外突然发生。
一个类似狼嚎烟花的烟花,突然从人群中窜出,扎进孩子的后脑勺,而后发生爆炸,等家人赶到现场时,孩子头部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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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反映,“狼嚎”烟花,其实就是大号的“窜天猴”。相较普通的“窜天猴”,其威力更大。垂直朝上放,可以飞近20层楼那么高,且在最后会有彩色烟花爆燃。
此时,孩子已经陷入昏迷,家人们赶紧将孩子送医,经检测,孩子头骨严重碎裂,接连进行多次手术,花掉近20万手续费,可孩子还是于2月17日下午17时许离世。
这20万手术费,是孩子家人东拼西凑借来的,悲剧发生后,孩子奶奶已经精神不正常,孩子父母3天滴水未经,孩子父亲请大家帮忙转发寻找放炮人,并留下联系方式。
尽管经历3次开颅手术、花费20余万元抢救费,这个鲜活的生命还是在5天后(2月17日)永远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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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因现场无监控设施,乐乐家属曾发布“寻找目击证人”的求助信息引发全网关注。经过一个月调查,警方锁定刘小宇为嫌疑人,但因未满14周岁依法不予立案78。
今年7月31日,尉氏县法院历时1年零3个月的审理,最终判处刘小宇及其监护人,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来看法院认定第三人的损失为95万元。法院判处刘小宇及其家属承担40%的赔偿责任,邢庄乡政府因未全面履行管理职责,承担50%的赔偿责任,受害者监护人未谨慎履行监护责任承责10%。邢庄乡政府、刘小宇及其监护人分别承担4万元、3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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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刘小宇家属已提起上诉,这场牵动人心的案件将于2025年10月13日进入二审程序,两个家庭的命运仍悬而未决。
这场关于证据与可能性的法律辩论,仍在等待二审的最终裁决。
素材来源于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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