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陆港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因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泉人社察罚字〔2025〕第 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存在 “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的违法事实。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作出 “罚款 10000 元” 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
此次处罚彰显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维护劳动保障秩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决心。企业应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监管工作。
(数据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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