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赵晓珊 2025-11-19 16:58:34
信网11月19日讯 近日,广西的防城港港宸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因在提供送餐服务时未明示费用、违规加价,被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3元及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8月11日中午,防城港港宸国际大酒店1015房客人刘某通过客房电话订餐,要求将餐品送至房间。酒店中餐厅服务员告知需加收15%的服务费,刘某同意后点了两份香茜牛肉炒饭和一份扬州炒饭。然而,结算时酒店未按宣传菜单价格38元/份收费,而是按48元/份计算,多收餐费20元及相应服务费3元,共计23元。此外,酒店未在菜单或订餐时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同餐厅价格差异,存在“标价之外加价”的违规行为。
根据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防城港港宸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3元,并罚款人民币3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防城港港宸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号,由广西北港商贸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据酒店官网介绍,防城港港宸国际大酒店是一家高端会议度假型酒店,酒店位于于防城港西湾临海之畔,是防城港市标志性建筑之一。(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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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港宸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官网(来源:网络截图)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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