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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阻断非法数据跨境,严管、严控资金链条。工信、网信部与司法机关协作,强化对境外、跨境数据通信国际专线、VPN服务、云服务租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租和提供非法代理服务行为,阻断非法数据跨境传输渠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网络科技犯罪检察团队负责人李鹏
“在被‘开盒’这件事上,仅靠个人维权意识提升远远不够,伤害依然会发生。关键是要斩断将披露他人隐私‘武器化’的黑灰产利益链条。”长期从事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实务的王新锐注意到,从早年的网络暴力到如今的查档开盒,“开盒”被“武器化”了,攻击对象可以是任何一个普通人。
当新技术成为“开盒挂人”的“武器”,相应的平台治理和技术反制手段能否跟得上?“开盒”网暴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明显,如何强化打击和治理?9月16日,南都在北京举办数字经济治理论坛第20期活动,主题聚焦当“开盒”成网暴工具,如何给隐私“上锁”,论坛上多位学界和实务界专家热议“反开盒”的有效治理路径。
与会专家在交流中都提到一个共识,要从源头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压实各方责任,才能让每个人的隐私真正“上锁”,远离“开盒”的威胁。
群体犯罪
对个体创伤与公共秩序的“双重侵蚀”
过去十年间,“开盒”已然从散见偶发的自发攻击行为演化到有组织的、有复杂利益链条的群体行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观察到,“开盒”行为背后的个体心理动机很复杂,“有些是基于好奇或炫技,有些纯粹是基于牟利、获取流量”,但同时他也观察到,还有许多开盒行为则是以“维权”或“替天行道”为名,部分施暴者曾经也是“开盒”的受害者,自认为在以正义之名复仇制裁、以暴易暴,这使得行为人在违法心理上获得了某种合理性。
王锡锌谈到,他理解的“网络开盒”行为分为三个阶段,首先要确定一个具体的目标对象,通过黑灰产交易等手段获取目标对象的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公布在网络平台——这个过程中,信息公开往往被“武器化”,是给目标对象造成伤害的关键环节。
王锡锌表示,前两个环节中,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个人信息肯定是违法的。第三个环节最关键,造成的危害最为显著和严重。当目标对象的“开盒”信息被最大化披露,可能引发“蝴蝶效应”,不少网民被组织、动员起来,对目标对象进行辱骂、造谣,逐渐升级为网络暴力。
“在这个意义上,它的违法性是非常清楚的,社会危害性也是非常巨大的。”他指出,“开盒”行为直接侵害了自然人的隐私权、人格权、敏感个人信息权益等,这些权益不仅受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保护,在《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刑法》等之中也有明确规定。
除了对个体权益的侵害,“开盒”的另一危害体现在公共利益层面。王锡锌认为,这种行为的泛滥会直接压抑网络当中理性、真诚的表达和交流,甚至出现“寒蝉效应”,给公众带来普遍的焦虑和不安感,“每个人都会感觉到自己暴露在这样的(网络)环境中是危险的,最好的办法还是做‘蒙面大侠’。”同时,“开盒”及其引发的网暴行为还会助长社会戾气,加剧整个社会在部分关键问题上的分裂情绪,对网络空间公共秩序、安定性带来巨大威胁。
犯罪趋势
隐蔽性极强,犯罪主体低龄化
在南都第20期数字经济治理论坛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网络科技犯罪检察团队负责人李鹏以《网络开盒犯罪的打击与治理》发表主旨演讲。
“开盒”多借助于已经泄露的数据形成的数据库。李鹏介绍,从已办理的司法案件来看,已经泄露的数据库庞大,源头广泛。
由于借助境外工具,“开盒”犯罪相较于其他犯罪也颇为隐蔽。“犯罪普遍使用加密通信工具,进行网络联络或建立群组传播信息。同时,使用境外服务器存储数据,通过无实名的虚拟货币交易,隐秘性极强。”李鹏介绍,此类犯罪的主要工具和数据存储于境外,但跨境传播离不开境内的技术支持,也不乏境内的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互勾结、共谋,导致非法数据跨境流动,危害后果迅速蔓延。
李鹏注意到,信息通过境外平台传播后,会呈现指数级扩散,线上“开盒”极易转化为线下的骚扰、恐吓、诈骗等犯罪行为。
从作案人员来看,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明显。李鹏介绍,在司法实践中,以及相关热点案件中,涉案人的年龄普遍较低。
“当前,‘网络开盒’犯罪从非法获取数据、搭建售库、搭建非法网站或通讯群组,到最终发布或煽动网络暴力,已形成完整的黑灰产产业链,技术门槛并不高。”李鹏表示。
治理困境
新技术作为网络攻讦武器正平民化
“过去被网暴被‘人肉’、被伪造照片的,不说都是名人,往往也不是普通人,需要留下很多数字足迹才能被伤害,但今天网暴对象已经扩展到任何一个人。”世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新锐观察到,如今在技术的加持下已经出现很多自发组织的行为,这也令“开盒”问题从利益驱动的中心化行为变成了多重目的、去中心化的群体行为。
在此基础上,王新锐提到了一个关键概念——“新技术武器化”。不难看到,新技术作为非法披露隐私的网络攻讦武器亦正在平民化。
“原先具备这类技术能力的人都是超级牛的黑客,现在普通一个高中生,在网上花点钱用AI就能实现。”王新锐指出,这种变化直接导致网络安全治理面临范式转换的挑战。
有鉴于此,王新锐强调,治理需要关注“武器化”这个核心问题。
“目前的开盒治理,谁违法犯罪了就揪出来让他坐牢,但靠个案的入刑判罚能威慑到何种程度?治理效用是要打个问号的。”在王新锐看来,宏观治理开盒,要做的不仅在具体局部上的个案惩戒,更核心的是要运用新技术的对应攻防手段,从非法泄露隐私的源头到传播、利用的每一环上都设卡阻断,以尽量将社会面上开盒风气的危害降到最低。
谈及如何防范“开盒”乱象,王锡锌直言,对个人而言事前的风险防控非常困难,治理“开盒”行为最重要的责任主体是监管部门和网络平台。
破局之道
构建平台协同与标准明晰的治理体系
平台在“开盒”治理中的角色备受关注,这是论坛中各界专家交流的重点。
“社媒平台的盈利模式本质上就是注意力经济,参与或动员对某些热点事件当事人进行开盒攻击,本身也成为部分网民造热点博流量的一种方式,而平台流量机制在其中往往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平台生态治理是关键。”基于此王锡锌直言不讳地指出,一方面,国家必须针对“开盒”网暴等行为做出清晰的、明确的立场宣告,从国家层面带动相关监管部门重视此类乱象,加强对平台的管控力度。另一方面,平台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审查,对于“开盒”相关违法内容及时采取删除、屏蔽、取证等措施,并向有关机关报告,不能为了追求流量而放任违法行为发酵。
具体到平台治理上,怎么让平台有动力主动参与到网络“开盒”行为的治理?
谈及治理内驱力,百度安全副总经理冯景辉从企业角度回应表示:“越高层会越关注企业的健康生态平衡发展,越到执行层会越多关注于KPI、流量、短期效应。”他透露,百度内部正在推动数据安全治理,通过定义不同数量级的系统级别和敏感级别来平衡治理成本与风险。
现实中,各大平台都有一系列技术手段去识别“开盒”挂人等信息,治理“开盒”的技术攻防也在逐步升级。但冯景辉还提到一类新的开盒黑灰产手法,“现在很多‘开盒’的源头信息是从外网回流到国内平台,以小作文小段子等马甲形式出现,以投流信息方式在各平台间串联、相互投流。因此,具体落实到监管规制和技术攻防的层面,冯景辉提醒,“宏观治理要取得实效,需要更大范围内在各大平台间联动、打通对齐颗粒度。”
王新锐亦有同感,他直言,清朗网络空间、严打“开盒”乱象的治理逻辑核心,在于各大平台一定要协同治理,“不要囿于竞争关系导致无法形成合力,导致环境恶化让大家都受影响。”
王新锐在实务中注意到,证据明显的网暴案例平台往往能做出快档处理,但司法纠纷中更多是模棱两可的案例,涉及到调查取证难、因果判定复杂等诸多因素。“建议各大平台在集中性的议题上合力做一些清晰的分级治理指引,形成一定的共识。”
冯景辉还建议,在协同平台快速处置上,法院、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可牵头明确一套流程化的固定取证实操指引,或者出台一些能够清晰认定开盒行为的规范——比如开出哪些信息属于敏感信息,需要达到什么量级才算达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认定,建立群组是否算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等。
治理建议
借鉴反诈打击治理经验,建立反网暴大数据平台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网络科技犯罪检察团队负责人李鹏看来,当前对境外通讯工具服务器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源头治理难等多种因素叠加,共同导致“网络开盒”犯罪全链条打击成本高、难度大。
为有效遏制“网络开盒”犯罪,李鹏建议,应阻断非法数据跨境,严管、严控资金链条。工信、网信部与司法机关协作,强化对境外、跨境数据通信国际专线、VPN服务、云服务租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租和提供非法代理服务行为,阻断非法数据跨境传输渠道。金融监管、司法机关等多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和绕开外汇监管跨境支付结算等非法行为,学界应探索建立此类犯罪涉案钱款的资金推定规则。
同时,李鹏提到,应强化境内数据安全防护,压实各方责任。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保管方必须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内部数据安全管理,防范内鬼。及时修补计算机信息系统漏洞,强化技术防护,推行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操作留痕、水印追踪、定期销毁等措施。特别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重建设的同时更重防护,全面落实相关措施。
李鹏还建议,应构建监测打击协作平台。可借鉴反诈打击治理经验,由侦查机关牵头,建立反网暴大数据平台,整合相关部门、互联网内容服务提供商反馈的线索,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监测网络暴力信息的苗头及异常数据,实现早期预警和精准打击。同时,深化行刑衔接协同治理,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线索移送、案件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可以积极探索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对违法违规平台企业严格执法,通报处罚。
“同时,应强化重点人群的教育矫正,精准帮教未成年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落实监护人的责任,探索强制网络安全教育制度,强化网络素养教育,在学校和全社会深入开展网络安全以及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网络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文明上网。强化宣传以及自我保护,开展全民反网暴宣传,提高公众对‘开盒’危害认识和信息保护意识。”李鹏称。
南都调研 总第830期 出品: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吕虹 樊文扬 刘嫚 发自北京 制图:易福红(豆包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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