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就有网民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机舱内点燃打火机,配文‘第N次’带打火机登机”的视频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经查,迟某某(女,34岁)于2025年9月6日乘坐国际航班从新加坡樟宜机场飞往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班飞行过程中,迟某某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座位上点燃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并拍摄视频。航班落地后,迟某某将拍摄的视频、杜撰的文案拼接,标注视频定位地点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后发布于社交平台。经过排查,迟某某今年以来未乘坐国内航线航班,排除其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
目前,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已依法对迟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旅客自觉遵守民航安全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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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机场公安微信公众号 )
编辑|张 薇
校对|张 彤
审核|程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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