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晚,淄博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周村区大队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醉驾案件,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该驾驶人不光属于“二次酒驾”,甚至连驾驶证都没有。
当晚8点50分许,北郊中队在深圳路孙寨南路路口设卡检查时,发现一名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人孙某某的检测数值为116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孙某某曾在2019年有过一次酒后驾驶被查处的记录,此次又因醉酒驾驶被同一中队查获。此外,民警核查其驾驶资格时还发现,孙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驾驶人交代称,当晚在家中吃饭时,喝了约二两散装白酒。饭后,明知自己喝酒了,仍抱着“路程不远、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最终被执勤民警查个正着。由于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将孙某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醒,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必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此外,酒后驾驶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员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切勿心存“电动车不查”“路程短”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周村交警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打击态势,全天候、全路段严查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贾亮 通讯员 陈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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