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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霸凌者通过欺压弱者来掩饰自身的怯懦,而受害者因缺乏支持而陷入孤立”。——鲁迅
百年前鲁迅笔下的人性洞察,在当代公共场所的“儿童噤声令”中被演绎得淋漓尽致。当幼儿因咳嗽声被瞪视、因跑动被呵斥,而壮汉、外籍人士、老年群体却能在同样场景中安然无事时,我们不得不追问:文明社会的公共规则,何时变成了恃强凌弱的游戏?
一、“软柿子法则”
在上海某主题乐园,一名10岁女孩因穿鞋测量身高超1.4米被要求补票,脱鞋后却达标。这种“穿鞋量身高”的荒诞规则,暴露的正是权力结构对弱势群体的精准拿捏。
《民法典》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需尽安全保障义务,但现实中,规则执行者往往选择性强化对“好欺负群体”的约束。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储殷所言:“底层人一旦有了权力,迫害同类比谁都狠”,这种现象本质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变种——通过欺压弱者来转嫁自身在权力链中的焦虑。
北欧家庭的公共意识教育提供了鲜明对比。在斯德哥尔摩饭店,父母会在电梯开门瞬间对孩子做出噤声手势,年长儿童甚至会主动安抚哭闹的弟妹。这种从小培养的“公共空间边界感”,与某些中国家长“孩子天性如此”的放任形成强烈反差。更深层的矛盾在于,当规则执行者将儿童视为“可随意揉捏的橡皮泥”时,实则是在践踏《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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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丛林法则信奉者的心理
波兰科学院研究发现,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普遍具有低宜人性、高权术主义倾向,他们将他人视为达成目的的工具。这种心理投射到公共场所,便衍生出“看人下菜碟”的行为模式:面对纹身壮汉时笑脸相迎,转头却对儿童横眉冷对。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人群往往通过贬低弱者来补偿自身的不安全感——正如某餐厅服务员提前警告家长“管好小孩”,却对隔壁桌喧哗的商务客视而不见,其本质是通过制造权力落差来缓解职业焦虑。
法律层面的漏洞加剧了这种不公。尽管《民法典》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公平履行义务,但实践中对“合理限度”的模糊界定,使得规则执行沦为管理者的自由裁量权。当儿童因正常生理反应被驱赶,而吸烟者、大声喧哗者却未被同等对待时,公共空间的秩序维护已异化为对弱势群体的系统性歧视。
三、破局之道:重构公共空间的文明公约数
真正的文明社会,需要建立“最小伤害原则”下的弹性规则。欧洲多国推行的“儿童友好型城市”计划值得借鉴:在餐厅设置儿童活动区、在影院开设“亲子场”,通过空间划分而非道德审判来平衡不同群体需求。
教育层面,家长需摒弃“孩子天性不可控”的借口,从3岁起通过绘本、角色扮演培养公共意识,正如芬兰家庭让幼儿独立背包排队的教育实践。
规则制定者更需跳出“一刀切”思维。故宫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免票的做法,为公共服务的“儿童利益最大化”提供了范本。
铁路部门推行的“年龄+身高”双轨制购票,则证明技术手段完全可以替代粗暴的身高歧视。当规则设计开始尊重个体差异,而非强化权力碾压时,公共空间才能真正成为文明的试金石。
结语:文明社会容得下孩子的笑声
从赫尔辛基机场安静排队的北欧儿童,到上海迪士尼“穿鞋量身高”的荒诞场景,文明的差距不在于硬件设施,而在于对弱者的态度。
当我们用“社会包容度”衡量城市发展水平时,首先要看的不是摩天大楼的高度,而是对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群体的接纳程度。
正如《人民文摘》所言:“公共领域的文明程度,体现在对个体活动范围的合理约束”。唯有摒弃“欺软怕硬”的丛林法则,让规则回归公平正义的本质,才能让每个孩子的笑声,都成为文明社会最动人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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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愚,评论人、商评人、财经评论员、策划人、投资人,某宝前十品类操盘手、多家媒体及机构邀约评论人,发表商业评论千万字,已委托快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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