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豫视频消息,8 月 12 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内蒙古 “婚内强奸案” 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此次庭审并未公开。涉案男子刘某因违背妻子王某意愿,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被检察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随着庭审细节逐渐曝光,诸多关键证据的真实性受到质疑,案件疑云重重。
起诉书上显示,刘某与王某在 2 月 27 日就已申请协议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二人处于分居状态。然而,3 月 21 日上午 8 时许,刘某听到放置在王某卧室的录音笔内容后,怀疑妻子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随即对王某进行殴打辱骂,之后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还用手机拍摄了两段视频。
当天下午 4 时左右,王某以被殴打为由报警,次日晚上 8 时许,又以被家暴、强奸为由再次报警。刘某在 3 月 22 日被警方传唤到案。
庭审过程中,双方对于女方伤情鉴定结果存在较大争议。从知情人处流出的王某 CT 诊断报告与入院记录显示,3 月 21 日上午,王某被诊断为 L2、L4 椎体左侧横突骨折,当天下午入院治疗,3 月 27 日出院。
相关记录还表明,王某除腰椎骨折外,还有头部外伤,腰部、上肢、下肢挫伤。但呼伦贝尔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却显示,王某是 L2 - L4 腰椎左侧横突骨折,被评定为轻伤一级,这与医院 CT 诊断报告中的两处骨折不一致,鉴定中心认定为三处骨折。
面对这一差异,公诉方称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与医院是依据同一份 CT 结果做出的认定。但男方代理律师对此提出质疑,当庭申请重新进行伤情鉴定,最终法院批准了这一诉求。男方律师付建指出,重新鉴定的结果将决定伤情是轻伤还是轻微伤,这对量刑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女方王某在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 303496.68 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高达 30 万元。王某在起诉状中提到,她与刘某案发前已长期分居,自己多次提出离婚,刘某却始终拒绝。她认为刘某利用婚姻关系实施强行性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然而,男方刘某在法庭上有不同说法。刘某姐姐转述刘某的解释,称由于自己打呼噜等原因,夫妻二人只是分屋睡觉,日常生活中仍一起吃饭、共同生活,经济上也有往来,不认同这属于长期分居状态。刘某承认向妻子动手的行为不对,但坚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强奸。
此外,男方代理律师付建透露,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强奸罪进行了多轮激烈辩论。目前,法院将另行通知下次开庭时间。这起 “婚内强奸案” 因涉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特殊情况,加之关键证据存在争议,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婚内强奸认定标准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的广泛讨论。后续案件将如何发展,公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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