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高院有个行政案子,驳回了黄某5万亿的行政赔偿请求。
此案最令人吃惊之处,不仅在于当事人提出的5万亿天价索赔,更在于其撬动三级司法机关(从基层派出所到省高院)所付出的代价。
虽然本案裁判文书中未明确记载具体缴纳的诉讼费金额,但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行政赔偿案件本身不收取案件受理费,针对行政行为的普通行政诉讼一审、二审通常也仅按件收取极低费用(普遍为50元),而申请再审更是免费。
这种制度设计本意是降低“民告官”的门槛,保障公民诉权。
然而,当极低的诉讼成本遭遇这种没有法律依据的巨额索赔诉求时,巨大的反差便暴露无遗—— 当事人可能仅需花费几十元,就能让整个司法系统为其明显不成立的“5万亿”诉求运转起来,层层审查直至终审。
正是这一顿快餐的费用,就把基层派出所、中级法院、省级高院的三级司法程序都折腾了一遍,法官们忙得团团转,真正需要司法帮助的人却被挤占了通道。
5万亿是个什么概念?近乎于全国GDP的5%!这简直就是一场天价索赔剧,把诉讼费制度的漏洞暴露得清清楚楚。
这无疑是以最低的经济成本,对宝贵的司法资源进行了一场令人刺眼的“高消费”。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纠结本案确切交了多少元(尽管根据规定可合理推断其极低),而在于这种制度成本与司法资源消耗的严重不匹配。
它使得随意缠讼或博眼球式诉讼的经济门槛几乎消失,为滥用诉权、浪费公共司法资源的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四川高院的最终驳回虽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但也促使我们反思:如何在保障正当诉权的同时,为司法资源筑起一道防止被随意、廉价消耗的堤坝?
诉讼费低本来是国家保障公民诉权的好事,可现在,极低金额就能启动一场从派出所到省高院的诉讼马拉松,成本和责任完全不对等。
在这个案子中,当事人反复报警、复议、诉讼、上诉,最后还申请再审,每个环节只交极低的费用。
这就像是在告诉大家:司法系统成了一个几乎零成本的博弈场,哪怕诉求再荒唐,输了也只损失一顿饭钱。
这样一来,维权的利剑反而变成了“碰瓷”的工具,制度的善意被彻底扭曲了。
其实,这场诉讼的成本远不止这几个钱。
从派出所民警现场处置、写文书,到两级法院开庭调查、合议裁判,再到高院审查再审申请,每一步都在消耗司法资源。
现在全国法官人均办案357件,每天都要处理一起以上案件。
法官们忙着审查这种“风水损害”索赔的时候,那些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被合同欺诈的小商户,只能在司法资源被挤占的情况下继续等下去。
更让人担心的是,这种案子正在形成一种不好的示范效应。
社交媒体上,“天价索赔”成了流量密码,有人为了一百块钱的纠纷索赔一百万,还有网红为了博眼球起诉气象局“天气预报不准”。
司法系统就这么被当成了行为艺术的舞台,法庭辩论变成了网络狂欢的素材。
当5万亿这种天价的数字登上热搜,传递出的潜台词就是:司法尊严不过是一场廉价的真人秀。
要解决这事儿,制度得赶紧跟上。
建立“诉讼诚信档案”很有必要,对那些明显没有事实依据、重复滥诉或者恶意诉讼的行为,除了象征性收费外,还得引入阶梯式惩罚性收费机制。
要是无理缠讼的成本从50块钱涨到5000块钱,那些投机者可能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
更重要的是,司法系统得建立快速筛查机制,对那些明显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表演式诉讼”,在立案环节就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别让司法程序被无意义地消耗掉。
四川高院驳回5万亿索赔的裁判文书,不只是结束了一场天价诉讼,更应该成为制度反思的起点。
法院的大门是为真正需要的人开的,不是给那些“戏精”准备的舞台。
别以为“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在法律面前,胡搅蛮缠只会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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