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仇敌播出的缘故,我的小红书首页是不是会刷到很多剧评。
特别想感慨一句,它未必是今年最好的国产剧,但它的观众,真的是最高质量的一批观众。
有人发帖争论“乐高生日事件”,到底是周慕孙抠门还是罗曼虚荣,我印象很深刻的,看到一个IP广东的读者评论说:小说前半段就是用略带贬义口吻写罗曼虚荣的,只是又赋予她了斯嘉丽的色彩,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男人没了就搞事业。
要我自己概括,也不能更到位了。
还有P2的剧评,因为写得太好,我忍不住转发给了朋友,对创作者来说,这种“被看见”的感觉太幸福了。
跟罗曼完全不同,我生活中是个没什么倾诉欲的人:工作本来就够烦了,再讲一遍,等于再烦一遍。
我宁可求着大家陪我打麻将,陪我出去玩。
而创作是最诚实的。
所以某种程度上,素未谋面的读者,反而是最了解我的人。
我刷到很多剧评和书评都会很感动——尤其是看到很多人替我不厌其烦地安利:去看看小说吧!
很多年里我都会自我怀疑,因为我不会写“正统”的言情小说。
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丢掉那少年》,按理说是个校园爱情故事,但男主角周密小心思多得像张网,女主角叶蓁蓁也不是纯正傻白甜。那时候我22岁,但就是逆反的想写一个“王子公主结婚了然后又离婚了的故事”,我好像天然的,直觉的,喜欢复杂的东西。
到《亲爱的仇敌》里,男女主角仍然不是正派好人,周慕孙固然是来者不拒的海王,但罗曼的心声多么挑衅:她多想搬进他家住啊,开阔又漂亮,是她梦想中的房子——但她还是会不无遗憾地想,如果房子里可以没有他,就更好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感到迷茫。因为现偶本身盘子就很小,而我写的,甚至称不上偶像剧。
但我这一次,真的收到了很多的正反馈,原来有很多人欢迎“复杂”,愿意消化复杂,甚至,当你真的捏出了一个“真人”,读者对他的理解可以超越你。
我会写下去的,我们新故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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