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公安机关公布3起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
近年来,喀左公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保障高质量发展,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清明”将至,正是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期,也是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关键期,喀左公安集中公布3起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案例一
2024年3月14日,喀左县老爷庙镇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系老爷庙镇居民刘某野外吸烟引发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喀左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4年4月8日,喀左县羊角沟镇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系羊角沟镇居民郑某等4人上坟祭祖,焚烧祭祀用品引发火灾。郑某礼、郑某贤、郑某鹏、郑某龙4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赔偿火烧迹地人工更新生态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365500元。
案例三
2024年4月8日,喀左县羊角沟镇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系羊角沟镇居民王某上坟祭祖,焚烧祭祀用品引发火灾。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喀左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前正值火灾易发期
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
切勿在山林附近或林区、野外烧纸钱
放爆竹、焚香、野炊、烧荒等
倡导文明祭祀
严防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勿要心存侥幸
十年难育一棵树
星火可毁万亩林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来源:平安喀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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