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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每年央视315晚会如期而至,今年揭露的消费问题依旧让人瞠目结舌。
首先曝光的是那些给大虾披上“冰衣”的水产企业。
给虾增重——真是“妙招”啊!
这次被点名的企业,在加工水产品时,特别是处理大虾的时候,不仅使用过量的保水剂,还通过“包冰”来实现二次增重。
这里得说一个深受其害的真实案例。
有位顾客在超市买了一袋冷冻虾仁,因为这些虾仁个头饱满、肉质厚实,很快就被抢购一空。
大家都知道,炒菜之前冷冻虾仁需要焯水处理。这位朋友事后感叹:谁能想到呢?原本那么大的虾仁,经过焯水后就缩水成这么小了。
原本够四五个人吃的虾仁炒芹菜,结果炒完后只能让四五个人吃芹菜了。
这种做法本质上就是欺骗消费者,更令人气愤的是,被曝光后,还有相关公司站出来说这是正常现象。
在这些被点名的水产公司里,湛江良基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即便被提及也没什么办法,但我们确实是按照国家标准操作的,完全合规。”
不管合不合规,单就给虾仁“包冰”增重这点,这和称重时掺水有什么区别?这不就是在误导消费者吗?
更糟糕的是,如果长期食用含有过多磷酸盐(一种保水剂)的水产品,这对健康会造成极大的威胁。
这家公司不仅没有选择沉默或者道歉,反而公开叫板央视,实在难以理解。
据了解,央视315晚会揭露了一些水产公司通过给虾注水增重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
有网友评论道,央视315晚会一向以严谨著称,曝光内容都是经过多方调查取证的。企业如此高调回应,不排除是在混淆视听。
这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针对这一事件,多位食品安全专家发表了看法。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指出,给虾注水增重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即使企业声称使用的物质是“可食用的”,也不能改变其欺骗消费者的本质。
专家强调,虾类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确实允许使用一定量的保水剂,但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且明确标注。
如果企业通过注水等手段人为增加虾的重量,这就构成了欺诈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此次事件对整个水产行业产生了不小的冲击。部分消费者表示,将暂时减少虾类产品的购买,甚至开始怀疑市场上其他水产品的质量。
一位消费者在接受采访时说道:“以前买虾总以为越大越好,现在才知道这里面可能暗藏玄机,以后买虾得更加小心了。”
近年来,尽管国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但像“增重虾”这样的事情仍然屡禁不止。
如何构建更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仍需社会各界齐心协力。业内人士呼吁,行业应该加强自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某水产协会负责人提到:“这次事件暴露出行业监管存在漏洞,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强化市场监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加大对水产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与此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在开展针对水产品市场的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查处注水、增重等违法行为。
某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如何避免买到“增重虾”成为了一个热议的话题。建议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尽量避免在路边摊或来源不明的商家处购买。
观察虾的外观特征,注水虾通常显得肿胀,虾体表面可能会有明显的水渍或液体渗出。正常的虾体应该是紧实且富有弹性的,表面干燥。
查看产品标签信息,购买包装虾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上的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这次“增重虾”事件再次凸显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性。尽管国家一直在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但类似事件依然频发。
如何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仍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次事件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真正建立起牢不可破的食品安全防线。
除了虾仁等食品存在问题外,数码电子产品也被揪出了不少问题。
拆封就不能退?开机就不能退?联网更不能退?
拆封就不能退?开机就不能退?联网更不能退?这些退货条款真的合法合规吗?
在网上购物时,消费者经常遇到一些所谓的“霸王条款”:商品拆封后不能退、开机后不能退、联网激活后不能退……
这些条款表面上是为了保护商家的利益,但它们真的合理合法吗?当消费者面对这些问题时,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许多电子产品、化妆品、食品等商品销售时都会注明“拆封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商家解释说,拆封后商品可能会影响二次销售,所以不支持退货。
一些电子产品,比如手机、电脑、相机等,商家规定“开机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原因是开机后设备可能被激活,影响二次销售。
部分智能设备,例如智能手表、智能家居产品等,商家规定“联网激活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商家认为,联网激活后设备可能已经绑定用户账号,无法再次销售。
此外,还有一些商品,如服装、鞋帽等,商家规定“试穿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商家声称,试穿后商品可能会影响二次销售。
这些条款真的合理合法吗?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时,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例如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从法律条文分析,商家设置的“拆封后不能退”“开机后不能退”“联网激活后不能退”等条款并不完全符合《消法》的规定。
除非商品属于上述例外情况,否则商家无权单方面限制消费者的退货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应遵循公平原则。
商家单方面设定的“不能退”条款,如果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可能被视为“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从行业惯例角度分析,有些商家辩解说,拆封、开机、联网激活等行为会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因此设置“不能退”条款是合理的。
不过,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成立。消费者在合理使用商品的情况下,拆封、开机、联网激活等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商品无法二次销售。
商家应当通过改进包装、提供试用服务等方式,减少退货对二次销售的影响,而不是简单粗暴地限制消费者的退货权利。
消费者应该如何应对“不能退”条款呢?
首先,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在购物前,应当熟悉《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楚自己的权利。
如果商家设定的“不能退”条款与法律规定相冲突,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
其次,保留购物凭证。消费者在购物时,务必保存好购物凭证,例如订单信息、发票、聊天记录等。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对于消费者来说,要尝试与商家协商。如果遇到“不能退”条款,可以先与商家沟通,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如果商家拒绝协商,消费者可以向电商平台投诉,或者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
申请平台介入
如果商家拒绝退货,消费者可以向电商平台申请介入。大多数电商平台都有消费者保护机制,平台会根据具体情况调解纠纷。
我们还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如果商家和平台都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那么,商家应该如何改进呢?
一方面要优化退货政策,对于确实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改进包装、提供试用服务等方式,减少退货对二次销售的影响。
另一方面,要提升商品质量。商家应当提高商品质量,减少因质量问题引发的退货。如果商品质量过硬,消费者的退货率自然会下降。
同时,更要强化售后服务。商家应当加强售后服务,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
“拆封后不能退”“开机后不能退”“联网激活后不能退”等条款,看似是为了保护商家利益而设立的,但实际上并不完全合理合法。
包括给虾仁包冰、用黑心棉制作卫生巾、内裤等行为,都不是正当合法的。
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应当敢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勇敢地维护自身权益。
商家也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退货政策,提升商品质量,强化售后服务,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健康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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