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中午
驾驶人钟某某
因饮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被查获
被处以16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当天,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在新民路万秀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11时17分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其呼气中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还发现钟某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钟某某眼见也瞒不过去,便承认自己确实喝了酒,他认为交警一般都是在晚上查酒驾,中午绝对没事!没想到心存侥幸害了自己,中午偏偏就遇上交警……
执勤民警对其酒后无证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诫他,不要认为没有交警查车就可以随心所欲,喝酒后驾驶机动车首先是对自己或他人的交通安全不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等有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钟某某处16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日、暂扣车辆的处罚。当天下午,钟某某被送至拘留所。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无论有没有交警检查,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审核:张小玫
编辑:韦绍楼
供稿: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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