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后贷款利息算谁的?青岛业主与中铁对簿公堂!
赵女士姐弟俩在青岛西海岸的中铁世博城逸海项目各买了一套房子,时间是2021年5月。但是交房后发现存在钢筋外露生锈和墙皮脱落掉沙现象,且维修结果不能满意,经相关部门协调后,买卖双方于2023年初解除购房协议。
但是退房退款并不能令赵女士姐弟俩满意,他们认为还有贷款利息、装修和租房费用也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协商不成后,赵女士诉至黄岛区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各项损失39万余元,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等待判决结果的不止赵女士,因为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退房该由谁来承担房贷利息,一般都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
法律规定,在房屋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严重房屋质量问题时,可以视为开发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这两个条件的认定是很严格的,而且通常情况下,如果房屋已经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房屋不存在上述严重质量问题。
所以,通过验收后公开出售的房子,即便业主们指出的质量问题林林总总,也不会被判定为严重质量问题,不能视为开发商违约。
最后,只能是双方协商了。
不知道黄岛法院会怎么判。
编辑:王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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