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国时期开始,我国政府就一直倡导男女平等,强调女人不再是男人的所有物,然而直到今天,还有一些地区存在女性被压迫的现象。
曾经就有一个十分奇葩的案件,身为丈夫竟然强迫自己的妻子和陌生人发生关系,还说:“都是朋友,有什么啊。”那么,这究竟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其中的故事。
禁忌的欲望
张某(化名,女)和曾某(化名,男)来自于一个三线城市,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一起来到北京奋斗。
都说花花世界迷人眼,面对大城市纸醉金迷的生活,两个人心底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想法。
对于张某来说,见证了大城市的繁华和虚荣,对于名牌和时尚有了初步的认知,对此也有了追求的意愿。
对于曾某来说,大城市不仅有很多的机会,也有很多暗含的阴暗,更可释放内心深处深埋的欲望。
平日里和同事的接触中曾某发现了新大陆,发现同事们有一个小群,专门用来交流男女之事。他对此充满了好奇,就偷偷问一个熟悉的同事怎么进群。
同事的回答让曾某大吃一惊,他说:“你把你老婆也让大家玩玩,就能进群。”原来这个群不只是讨论寻常的男女之事,而是讨论一种名叫“换妻”的活动。
曾某青春期的时候就看过相关的影片,对此非常热衷,但在和张某结婚后就收敛了许多,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欲望。
同事的话让他重燃内心深处的欲望,立即表示可以接受自己的妻子和别人发生关系,进群后还和一个男子约定好了时间。
到了约定的时间,曾某带着那名同事来到家里,骗陈某说这个同事在公司非常照顾自己,今天是特意请到家中感谢他的。很显然,曾某刻意掩盖了真实目的。
张某听到丈夫的说法,连忙向那位同事表达了欢迎,忙前忙后地准备了一顿非常丰富的晚餐。三人坐在饭桌上谈笑风生,只有张某被蒙在鼓里,两个男人都各自心怀鬼胎。
饭后,那位同事留下和曾某聊天,张某就去厨房刷碗了。没过多久,张某感觉到身后环上了一双手,以为是自己的丈夫还轻轻蹭了蹭后面那人的脖子。
然而,后面那个人却开始不老实,对张某上下其手,张某连忙制止,说:“你同事还在家呢,不嫌害臊吗!”
“没关系嫂子,我就是曾哥的同事”,一个陌生的男声传来,让张某吓了一跳。张某这时才发现身后的不是自己的丈夫,赶忙挣脱了陌生男子的怀抱。
当跑去找曾某得帮助时,却发现对方正满脸笑容的坐在客厅的桌子上,也就是说目睹了厨房发生的一切却无动于衷。
张某正要让曾某给自己解释,那个男人又从后面保住了她,丈夫就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看到丈夫的态度张某决定自救,拼命挣脱了陌生男子的束缚,开门准备逃跑。
这时曾某起身将张某拉回家中,并对她进行了一阵殴打,还愤怒地说道:“你是我的女人,我让你怎么样就怎么样,今天你必须得伺候我兄弟!”
说着就把张某拉到了卧室的床上,此时的她已经被殴打得没有力气反抗,只能眼睁睁看着陌生的男子进入自己的身体。
丈夫曾某就在一旁兴致盎然地看着这一切,似乎十分的享受,张某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很快就晕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她发现自己被锁在了房间里面,曾某已经去公司上班,任何通讯设备都没有留下,卧室的窗户安装了防盗网这下可谓是无处可逃。
晚上下班回家曾某向妻子诚恳地道了歉,并且给张某身上的伤口抹了药,保证再也没有下次并恳求不要报警。
看着曾经相爱的丈夫,张某最终还是心软了下来,表示自己对此事不再追究,但是如果有下次肯定回去报警,曾某也同意了。
再三犯罪,妻子最终崩溃
然而欲望哪有那么容易克服?没过几天,曾某就以放松的名义把张某带到了一家足疗店。正当享受着技师按摩时,三个大汉悄悄走进了他们所在的房间,不出所料这些人也是曾某那个群里的同事。
张某回过神来发现了他们觉得事态不对,穿上鞋子就开门准备走,然而曾某在门口早已等候多时。他再次对张某实施了暴力,将其推回房间,并从外面将门锁上。
没过多久房间里就传来张某的尖叫,然而曾某包下了这个楼层,根本不会有人听到张某的求救。
就这样她再次受到了三个陌生男人的轮番侵犯,在门口站着的曾某听见妻子的尖叫和反抗,心中的欲望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曾某这次是彻底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害怕妻子报警将其锁在了家里,断绝了和外界的所有联系。经过曾某的折腾,张某的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开始卧床不起。
曾某并没有因此放过她,邪恶的欲望就像癌症细胞,很快就会布满一个人的全身。张某病弱期间,曾某不断将同事带到家里,对其实施身体和精神上的侵害。
起初张某还极力反抗,然而她的身体早已虚弱不堪,每次一反抗就会换来曾某的一顿毒打,最终只能无奈忍下屈辱的伤害。
有一次曾某下手太重,张某被打到晕倒紧急送往医院,此后他像是良心发现了一样开始对妻子百般照料、寸步不离。别人都说两人夫妻恩爱,但只有张某知道他是怕自己和医护人员说什么,进而引来警察。
张某仔细想了一下,认为当时确实不是好的时机,如果自己肆意大闹可能会被当成神经,以后就再也没办法摆脱曾某了。
无奈之下,她选择继续等待合适的时机,并且开始在心里默默制定自己的逃跑计划。
张某养伤的那段时间,曾某没有再找人来家里对其进行侵害,反而每天还会带她出门转转,但每次都是寸步不离,监视着妻子的一言一行。
没有办法和外界沟通,张某只好记下小区的路线,并且找到隐蔽的藏身之地以防万一。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的身体渐渐好转,之后曾某又将她锁在了房间里。
并且开始和那些人接触,为了自己内心丑陋的欲望,已经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某一天曾某又带回家两个“同事”,张某只是看了一眼没有说什么,任由他们对自己实施侵犯。
曾某以为是妻子对自己顺从了,心里十分高兴,以至于渐渐放松了警惕。就在他们完事后去上厕所的间隙,张某悄悄地跑出了家门,听到关门声三人才发现事态不对,立刻出门去追张某。
张某躲到事先找到的隐蔽地方,看到三人走远,才借小区其他住户的手机报了警。警方很快到达现场并将三人抓捕归案,至此这一桩伦理案告破,他们将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以案释法:妻子不是丈夫的所有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由上述的法律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关系平等的认可和规定。很显然本案中的曾某并不懂得夫妻不是任意一方的所有物,他认为妻子应该接受自己的支配。对于曾某做出的犯罪行为,法律会对其进行严惩。
本案中,曾某为了满足自己的丑陋欲望,将张某关在家中,非法剥夺了张某的人身自由,并且还对其进行殴打,让他人对张某实施强奸,应对其进行从重处罚。
如果事后张某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属于重伤的话,就应该对曾某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此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有清晰的规定:
即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本案中,曾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私自许诺让自己的妻子和其他男性发生关系,在妻子反抗时,他对妻子进行殴打,并有锁门等情节,他的行为促成了张某遭到强奸的事实。
虽然他不是实施强奸行为的主体,但是可以认定他为从犯,而且屡次犯罪犯罪情节恶劣,应该对其进行从重处理。对于曾某带过来的那些“同事”,第一个没有其他严重情节,应该按照上述法律处罚。
然而,后续对张某实施强奸行为的男性都是两个以上,已经构成了轮奸,并且他们明知张某不同意与他们发生性行为,违背其个人意愿,依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属于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的,应该对其进行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两人以上轮奸或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关于曾某和同事的那个群聊,已经涉嫌了淫秽色情,相关部门和平台应该依法对其进行封禁,并根据犯罪事实对其进行处罚,毕竟这个群聊是犯罪的开始,平台也应该反思为什么没有及时将犯罪行为遏制在摇篮里。
人类之所以能形成自己的文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懂得将心中的野兽用笼子关起来,可有些人却像进化未完全一样,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对人类社会产生了严重的危害。
退一万步来讲欲望本身并不可怕,我们不能禁止人类产生欲望,只是在满足欲望时一定要遵循法律,也要征求当事人的同意,不然就是纯粹的违法犯罪。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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