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区台湖镇通马路(京哈高速-京津高速)道路工程项目发布《台湖镇通马路(京哈高速-京津高速)道路工程发布搬迁公告》、《通马路(京哈高速-京津高速)道路工程改建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搬迁补偿与安置方案》。
搬迁公告
被搬迁人:
在确定的搬迁范围内,经认定的宅基地合法使用人。
搬迁区域:
台湖镇通马路(京哈高速—京津高速)道路工程搬迁红线范围内。
签约奖励期限:
自2023年7月23日-2023年8月6日止。
在2023年7月23日至2023年8月1日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每宗宅基地给与15万元全额提前搬家奖励费。在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6日签约的,依据方案规定对奖励费进行扣减。
搬迁补偿与安置方案
项目搬迁范围:
本项目搬迁范围具体为通州区通马路(京哈高速—京津高速)道路工程(通州台湖段)口子村范围内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及其附属物。
本项目搬迁范围具体为:
北至京哈高速公路,南至京津高速公路,东至拨地钉桩东边界,西至拨地钉桩西边界。
合法宅基地面积的认定:
2005年及以前已真实存在、不存在侵街占道情形且用于居住的院落用地及地上房屋,由台湖镇政府进行认定。
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
1982年12月31日(含)之前经审批使用至今的宅基地为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267平方米;1982年12月31日之后经审批使用至今的宅基地为新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200平方米。
老宅基地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60%补偿;新宅基地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
本项目实行房屋安置方式或一次性货币安置方式,同一宗宅基地上的被搬迁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本方案中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为5000元/平方米。
补偿款计算方式:
(一)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小于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的:
新(老)宅基地上房屋搬迁补偿价总额=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被搬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及其他迁移费+各项补助费+各项奖励费
(二)认定的合法宅基地面积大于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的:
老宅基地房屋搬迁补偿价总额=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超出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部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60%+被搬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及其他迁移费+各项补助费+各项奖励费
新宅基地房屋搬迁补偿价总额=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新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被搬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及其他迁移费+各项补助费+各项奖励费
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合法宅基地四至范围内首层房屋的重置成新价由评估机构据实评估,二层房屋按照550元/平方米给与补偿。
(二)合法宅基地四至范围外的房屋按照300元/平方米给与补偿.获得该项补偿的被搬迁人不得再获合法利用土地奖,放弃该项补偿可获合法利用土地奖。
安置房规划选址、房屋产权性质:
本项目安置房原则上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嘉创二路与兴光四街交叉口处(安置房小区推广名称“首创美林湾”),详细安置房规划方案、户型设计,以及房屋坐落最终以主管部门在公开选房前公布资料为准。安置房产权性质为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定向安置房。
通州区嘉创二路4号地定向安置房项目(即首创·美林湾项目)位于五环沿线台湖镇,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内,距离地铁17号线北神树站步行约700米。本项目地处亦庄新城、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朝阳CBD交汇的纽带位置,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
本项目四至:东至北京工大健翔,西至嘉创二路,南至兴光四街,北至兴光三街。
安置房位置
首创·美林湾北京市通州区嘉创二路与兴光四街交叉口东北方向201米
交通规划图
鸟瞰图
人视图
规划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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