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13日),本报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由于河南省机要通信局综合业务楼项目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近日被罚款14万余元。
据悉,经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查实,管城区航海路北、未来路东的河南省机要通信局综合业务楼项目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给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罚款拾肆万壹仟伍佰捌拾壹元(14.158100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郑城综罚决字〔2023〕第2343001号。
据天眼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33716238XQ,法定代表人为熊勇武。(文|中国基建报 陈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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