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情人节刚过,浙江台州又发生死亡事件,这次不是高速公路出车祸的惨烈,而是来自学生的斗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在这起案件中,已经有两名学生去世。
浙江台州一中专发生斗殴事件
2月15日晚上七点多,浙江台州的110就接到了报警电话,在台州市仙居县的一所职业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斗殴事件,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派人赶往现场处理。
据悉,当时有多名学生参与斗殴,其中还有校外来的人员。在这起事故中有人受伤倒地,伤痕累累,警察把伤者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
从网上流传出来的视频中可以看出,有一名身穿黑衣服的男子躺在救护床上一动不动,身旁站着好几个人,据悉,送医的四个人中,两人伤情较重,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另外两名伤者伤势较轻。
事件发生后,打人者很快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件发生的背后,暴露出三个具体的原因
这一起血淋淋的案件,因为是发生在校园内而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特别是在中专学校,有些网友认为是意料之中,因为中专学校实在太乱了,发生打架斗殴的事情不足为奇。
1、疑似与带手机进校园有关
关于事件的原因,有网友爆料说,收学生手机有关,起因疑似学生会没收了学生的手机,后来被没收手机的学生叫来了校外的人员,把学生会的学生给捅伤了。
虽然警方没有发出通告,不过,网友们爆料的这个观点也不是不可能。因为现在学生带手机进校园是个普遍问题,因为手机而发生的纠纷和案件也不在少数。
2022年12月,在山东的枣庄一所卫校里,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事件,男生周某作为班里的纪律委员,用手机给班主任汇报信息,那时学生会主席进来看见了,当场没收了他的手机。
随后,学生会还对他进行了惩罚,让他在操场上跑步,跑了一节课,他越想越委屈,于是选择跳楼了。
这起事件也跟学生会没收学生手机有关。类似的事件不免让我们产生疑问,学生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权力?
在中专和大学的校园里,学生会是一个社团组织,有着强大的功能,协助学校日常的管理工作,由学生担任学生会的成员。
按照最初的宗旨,学生会应该是为学生服务的,后来,随着时代的变化,学生会也出现了一些成人社会里的现象,官 僚 主 义 逐渐上升。有学生会的学生耍官威,欺凌同学,乱象环生。
由于它是学校批准成立的机构,拥有了一定的资源,比如可以优先入党,优先拿到奖学金,可以得到各种加分,因此,成了学生争相进入的一个组织。
正是因为这种的优待条件,学生会个别学生干部飞扬跋扈,随意欺负同学,因此,形成了不良的风气。
在这起群体斗殴事件背后,到底谁是谁非?是否跟学生会的学生违规操作有关,还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不过学生会既然可以没收同学的手机,就意味着他们拥有一定的权利。
因为现在是手机智能时代,中专大学的学生大部分都拥有一部手机,手机就像他们的生命一样,一旦被没收,学生的情绪很容易崩溃,走向极端,如果处理不好,出现流血事件也是极有可能的。
2、学校的管理存在漏洞
案件刚刚发生之后,网友们一看到是职业中专学校,都纷纷表示,中专学校管理混乱。
网友说:中专学校校风差,所以家长不愿意把孩子放到那样的学校去,天天讲什么分流,不抓主要的问题。
网友说:中专打架正常的,还不如出来学个手艺。
网友说:中专就是这样乱,啥也学不了,只是混个毕业证,还是赶紧义务高中吧!
对于中专学校,大家几乎形成了固定的思维,到这样的学校读书就是去混几年,有见识的家长往往不会把孩子送到这里去。
只有那些孩子不想出来打工,又上不了高中,还想读书的家庭才会把孩子送到中专,希望孩子能够学一门手艺。
但事实上,由于生源的限制,好的学生都普遍上了高中,到中专求学的学生大部分在义务教育阶段成绩不是特别突出,有的甚至还有不良的行为习惯,这样的学生到了中专学校,没有升学的压力,学校的管理难度增加。
如果管理跟不上,放任不管就很容易出现打架斗殴的事件。在这件案件中,被没收手机的学生可以带校外的同学进入校园,就意味着学校的管理不够严格。
当时虽然是傍晚时分,大部分学生在学校寄宿,学校外的人员要进入学校,至少要经过门卫的同意,来到宿舍或者教室,老师都没有发现,可见,管理确实存在疏漏。
有一位网友说:其中一个死者是我朋友的孩子,感到无比沉痛,必须严惩不贷,还一个公道。
另一位IP地址是浙江的网友在下边跟帖说:除了凶手外,叫社会人的那女的有没有被抓起来?楼主回复说:那必须抓起来啊。
3、学生的素质良莠不齐
学生在学校,就是为了读书,为了增长学问,学得一技之长,学习优良的品德精神,养成良好的品行。
然而,学生群体就像一个小社会,学校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个性,有的学校的学生几乎来自五湖四海,同处一个班级,一间宿舍难免发生矛盾。
中专学校的学生受到考试分数分流的影响,大部分同学的成绩不是很高,学生素质一般,如果意志不够坚定,学习态度不够明确,在学校里很可能无心听讲,容易惹事生非。
打人与组织参与的学生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在这起案件中,据说打人者是校外学生,年龄不详,如果该学生年龄超过16周岁,在打架斗殴中致人死亡的,应该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将处以故意杀害罪。
假如该学生年龄不满16周岁,无论是叫人者还是参与者,都不需要对聚众斗殴承担刑事责任。
从知情者透露的情况来看,死者的年龄是16岁,据说叫人者也是16岁,现在不知道死者到底是16周岁还是16虚岁。在这件案件中,已经有两人死亡,两人受伤,很明显就涉嫌了故意杀人罪。只要满16周岁,相应的肇事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逝者已矣,最痛心的是死者的家长,把孩子送往学校,原本是想让他学到知识,学一技之长,没想到却在学校丢了生命。这个过程学校肯定也有承担一定的责任,希望过后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类似的案件就不要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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