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出现厕所偷窥狂!!
01偷窥事件的来龙去脉
近日,网友表示有同学爆料称自己10月11日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图书馆上厕所时被一男生偷窥,上报保卫处,保卫处告知在调监控,让其等通知。晚上该名同学报警,警察带其调监控,调查之后让其等通知。
但是之后该名同学表示,自己一直等到10月25日,校方仅作出了“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的通知,偷窥男生依旧没有得到任何处理,保卫处让其息事宁人,不要告诉他人,等结果,而自己的精神状态受到很大影响。
另外从校方的反应来看,鼓楼校区保卫处工作人员曾回应称11日下午,其接到了此案,当时是女生和她男友一起报警,警方陪同来保卫室调取监控,一直到11月5日,领导告诉她,那个男生于10月底被抓获,目前领导正在开会商讨处理方案,对于所谓的“男方交了400元获释”的情况校方并不知情,同时该名男子是否是本校学生,其保卫处也表示并不清楚。
同时在11月6日凌晨,有多名网友在网上公开直播,称此事南京大学举行了座谈会,学校领导给出了留校察看一年的处理办法,对于这样的处分,多名同学表示不满。
02男子的行为可能触犯什么法律呢?
从女同学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男子在女同学上厕所时进入卫生间进行偷窥,同时女同学也及时用手机拍照进行了取证。我们看到网上有不少激进的网友称要将其送进看守所或者监狱,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无论是从《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的角度男子的行为谈不上送进看守所的程度。在这里我们可以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的第六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针对该行为的处罚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显然在这里警方对其采用的了处以400元的罚款的处罚方式,可能是考虑到仍然是在校学生就没有对其进行拘留。
03学生不满的原因
学生们更多不满于校方的校内处罚过轻,从之前的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对于这样的行为校方是零容忍的态度,往往是直接开除学籍处分,可是在这里仅仅是留校察看一年,学生们当然不会满意了。
学生们的呼声是:“我们不要被偷窥,我们要严处变态,我们要学校公开回应。”可是校方却一而再,再而三是忽视学生们的联名。甚至将联名信撕下,无视学生的联名。
比如山西中医药大学,一名在校生男扮女装混进女生浴室偷窥被开除学籍。
湖北工业大学,一名大一新生偷拍女学生裙底,被学校直接开除。
看完上面两所高校的处理之后,再看南京大学的处理方式,确实有些“委婉”了。以至于让部分校内学生担心这种略显保守的处理方式达不到警示作用,甚至担心后续还会发生类似的情况,导致学校女学生缺乏安全感。
校方的处分可能是本着宽大处理,希望男子之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能够及时改正。
但是,目前大家尤其是校内的女同学更想看到的是最终能够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能够有效避免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目前校方正在和学生代表们进行商谈,相信校方一定会给同学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在这里也希望校方能够吸取教训,防微杜渐,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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