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合肥购房限购政策再次执行调整,非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认定中,社保、个税可追溯、补交,此前5月取消限购的合肥市新站、瑶海区以及合肥经开区新桥产业园住房不再计入家庭住房总套数。
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复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24日下午开始,该中心已开始执行新的限购政策,即:户籍登记在合肥市区的集体户、投靠亲友家庭户籍,与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非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认定中,社保、个税认可追溯和补交;法人、非法人组织可以购买合肥市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需为开发企业自行销售的房源;限购资格查询时,非限购区域住房(新站区、瑶海区、新桥产业园)不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刚需资格认定标准不变。
此前,5月10日开始,合肥市在2016年10月2日限购政策出台执行近6年后,做出首次调整,该市瑶海区、新站区以及经开区新桥产业园取消限购;其他区域外地户籍家庭在合肥2年内累计正常缴纳6个月社保(不能补缴),即可购买一套房;合肥市户籍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三套二手房,新房仍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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