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江西省财政厅 编辑:蒲公英-雨轩
5月7日,江西省财政厅发布了《江西省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号)》,按照财政部2019年的部署,江西省财政厅检查的2家药企为江西聚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和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检查的其中1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1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理。
以下是原文:
针对人民群众长期反映的药价虚高顽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9年江西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部署,对2家医药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聚焦医药行业产品成本费用结构,摸清了药价虚高成因,震慑了医药企业带金销售、哄抬药价等违规行为,保障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改革的顺利推进。
经查,有的医药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二是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三是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等规定。
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检查的其中1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1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理。检查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交主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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