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七旬的杨大爷家住在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永和乡,和老伴薛大娘共生育了三个子女,老两口一直以务农为生。
小儿子杨三在2012年与第一任妻子结婚后生下女儿娇娇(文中皆为化名),一年后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2017年,杨三结识了现任妻子王庆,两个人虽然都离过婚且都有孩子,但还是一见如故了,感情发展迅速,再婚后生下儿子小杰。
杨三为了给家庭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远赴西藏打工,一家人日子虽然过得辛苦却也算踏实安稳。
安稳的日子过了没多久,2019年9月,杨三在西藏打工时,因遭遇车祸死亡,因杨大爷和薛大娘目不识丁,只要由儿媳王庆和外孙阿浩赶赴西藏处理杨三的后事。经过协调,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抚养费、丧葬费共计120万元。
因杨大爷薛大娘和王庆在丧礼上太过悲伤,根本无心接受赔偿款,于是,用工单位就把赔偿款于2019年10月15日打到了阿浩(杨大爷外孙子)的账户上,后阿浩又将这笔钱转到了薛大娘的账户上。
安葬完杨三后,王庆认为这笔赔偿款应该有自己和孩子一份,但是一直无人再提赔偿款的分配问题。
之后的王庆,找到公婆要求分割该笔赔偿款,但遭到了二老的拒绝,王庆与娇娇多次索要未果,怀疑是二老与阿浩串通向独吞这笔钱,于是一气之下将二老告上法庭。
2019年12月5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判决杨大爷、薛大娘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娇娇应分得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282839.88元以及预交案件受理费5500元、保全费520元,支付小杰应分得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342072元;支付鑫鑫(王庆与前夫生的儿子,现由王庆与杨三抚养)应分得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158426.5元,支付王庆应分得的死亡赔偿金117753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判决生效后。杨大爷老两口并没有如约将娇娇等4人应得的赔偿款返还,当他们再次讨要时,薛大娘态度强硬且恶劣,“你们不是起诉了吗?还来找我们做啥子?有本事找法院要去,我是不会给你钱的。”
数次索要未果,王庆、娇娇等人先后向石棉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申请,四立案金额为907111.38元。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能解决了,没想到杨大爷薛大娘仍然拒绝给钱,并称:“120万是打在我账上了,但是10万元我早就拿给媳妇,屋头欠了一抹多债,我拿了50万元还债,剩下的钱我是不能再拿给她的。”
2020年3月30日,执行干警与乡政府工作人员、村主任等一同再次前往杨大爷家进行调查和执行,老两口的态度依然蛮横,说:“有60万我们还债了,剩下的60万烧了,没钱,你们愿咋地咋地!”
后经过调查发现,薛大娘先后从银行提取117万现金,钱的去向杨大爷薛大娘拒绝如实向法院告知,二老先是表示不愿将钱拿给申请执行人,后表示钱已被烧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院依法对杨大爷、薛大娘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起诉阶段保全的薛大娘银行账户中的3万元钱进行了扣划,目前已经发放给四案申请执行人。
经调查,原来是二老不相信银行,将钱藏了起来,考虑到二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办案法官、村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等人多次前往杨大爷家中与其沟通交流、明理释法,并提出了多种方案解决此事,但老两口依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年7月24日,石棉县公安局以涉嫌拒执罪对杨大爷薛大娘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1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此案。在庭审中,两名被告人仍拒不认罪,均陈述100多万赔偿款在偿还部分债务后已被烧毁,无法履行支付义务。两名被告人对抗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仅妨碍了司法秩序,同时也侵害了三名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23日,石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杨大爷夫妇的住房进行搜查,结果一点巨款的影子都没找到。
在搜查中,二老的态度依旧强硬,一口咬定钱就是烧了,在执行干警的严厉询问下,薛大娘甚至大哭大闹并扬言道:“你们不要以为我是吓大的,我可不怕你们。”
办案法官见两人蛮横固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在石棉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向杨大爷夫妇如果再这样下去,将受到刑罚的利害关系后,两位老人仍然置若罔闻。同日,薛大娘被石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薛大娘被逮捕后,办案法官带薛大娘的女儿、侄女、外孙两次到雅安市看守所给她做工作。再次和法官见面,薛大娘态度变了,安安静静地听法官说话。最后,薛大娘懊悔地对法官说:“我晓得错了,我愿意将剩下的赔偿款50万交到法院,剩余的钱我会想办法来尽力还。”
2020年12月29日,杨大爷在阿浩等人的陪同下来到石棉县人民法院缴纳了50万元执行款。
2020年12月30日,在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永和乡大林村村委会内,法警拉好警戒线,薛大娘、杨大爷老两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此宣判。
村委会内人头攒动,不一会伴随着警笛声,薛大娘到了,此时的薛大娘与之前早已判若两人,在庄严的国徽下,薛大娘深深地埋下了自己的头。
“被告人杨大爷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十个月;被告人薛大娘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宣判结束、全体坐下,法官向杨大爷和薛大娘解释了缓刑的意思,原来是一个考验期,只要在考验期内不犯罪,就不会执行刑罚了。这时,薛大娘很小声地说了一句“谢谢”。
宣判后,对未履行的支付款,二老同意先用家里的一头过年猪抵债支付,其余的款项将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逐步偿还。
从杨三车祸意外去世到赔偿款分割问题的顺利解决,最后杨大爷薛大娘双双获刑为结束,共历时16个月,杨三的死本就是对这个五口之家有着严重的打击,但却因为杨大爷薛大娘的贪心,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二次伤害,难道他们二老就没想过死去的儿子会不会因为他们的行为而心痛?
视野新闻周刊提醒您: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并不是赔偿给死者本人的,我们知道遗产是归属于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从本质上就没有归属于死者,因此,自然不能作为遗产分配给近亲属,而是应当按照死亡赔偿金,当初所列明的对象按赔偿份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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