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男孩杀人案连日来引起广泛关注,近日,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也专门做了一个专题节目,点评这个案件。
这个专题节目的主题是《未成年的“罪”》。
为什么要做这个专题节目?
在节目的开头,记者通过随机采访与调查观众与市民,许多人都认为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而如何防止这类犯罪,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还有许多问题亟待改进与完善。
而近日大连发生的这起杀人案件,一个只有10岁的小女孩被人连捅7刀,尸体被扔在马路边的树丛里。
实施这样残暴行为的是一个差2个月满14岁,却有着1.7米身高、70公斤体重的未成年人。
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这名男孩将不用负刑事责任,目前对他最严厉的惩罚是收容教养3年。
可是这名男孩此前曾多次尾随骚扰年轻女性。这一处罚让许多人感到不安与愤怒。
被害女孩琪琪的亲人更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此事也让公众对于如何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加关注。
白岩松在节目中也坦言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它不仅仅是一个尴尬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很尖锐的问题。
具体联系到大连男孩杀人案,这个男孩虽说不到14岁,可他生理完全发育成熟。
而且案发后,他在同学群中各种掩饰自己的行为,包括他曾两次到受害人琪琪家的水果店打探消息,证明他是心智成熟的人。
更让人气愤的人,他还在同学群中强调自己未满14岁。
14岁这个年龄目前是一个不可逾越的法律门槛,它一方面是保护着未成年人的门槛,一方面也成为一些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后逃避惩罚的壁垒。
这难道不是一个问题吗?
正如英国作家达雷尔所言: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虽然,犯罪人有复归社会的权利,但同时社会也有让犯罪人复归社会的义务。
可是让犯罪人洗心革面的前提是他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他才能从犯罪行为中接受教训,受到震慑。
正是这个案件,让人看到了目前的两难境地。
因此,白岩松才会说目前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存在AB面,如果说A面是保护进步,是保护未成年人。那么也有B面,它可能保护了未成年的犯罪者。
就像这个案子,10岁女孩被害了,而加害人付出的代价是被收容3年。
一个公正的审判对于当事人而言无疑事关重大,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也是至关重要。
对此,英国哲学家培根早就有过生动的比喻与概括:“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你关注大连男孩杀人案吗?你觉得如何怎样的处理结果才能算是真正实现了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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