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挺鄙视那些恋爱期间送这个送那个,分手的时候又要回的人。感觉很不成熟,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小孩把玩具送给别人,想起来的时候又不讲道理想要要回来。送出去的东西就成别人的了。我是反对要回来的。
恋爱的时候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做什么事都心甘情愿。你送给别人的东西都是你自愿的,你也不是小孩,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你后悔只能说你活该,没人强迫你。现在分手了,好歹也曾经爱过,送给她的东西就留给她吧,如果她愿意还给你,你就要,不想还给你,就当是教训。
小时候我们就明白一个道理,送给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没必要把恋爱时候送的每件东西都记在小本子上,你这样的目的不就是打算以后算账吗!所以,她不给就不给吧,谁让你不差钱呢!不是那个女生都是那种不爱慕虚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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