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在11月30日之前签署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下称《承诺书》),并要求学校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
《承诺书》明确了拒绝有偿补课的七条具体要求,包括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多种情形。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全文
《通知》还指出,严肃查处继续开展有偿补课行为,对明知故犯的人员,一旦发现,一律先停职。另外,建立拒绝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今后教师调动评先、晋职晋级都要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等,还将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的中小学校长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附:《通知》全文
编辑: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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