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调民主和低调民主
崔卫平:能否谈谈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在介绍、促进民主的道路上,存在那些局限或者教训?
张灏:我曾开玩笑地说,中国知识分子百年来高调唱得太多。自1895年以后,中国知识分子对于民主基本上是一种高调的看法,把它看作是国家富强的一个必要条件,或者是一种道德理想的实现,是一种乌托邦。以为民主来了,什么都解决了。
崔卫平:这就是您在书中表达的,把民主当作一种精神、一种理想的发扬与实现,而不是经过妥协、权衡之后的制度。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
张灏:有两层原因。中国知识分子背后有两个传统。一个是儒家文化。你们不要以为儒家的影响已经过去,实际上影响很大。儒家传统是道德理想主义,内圣外王,宋儒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一位现代新儒家的大师曾说,这段话就代表民主。还有一个传统是西方的启蒙运动。18世纪的启蒙传统在西方也是独树一帜,是对传统的反弹。启蒙运动强调理性,反基督教。他们是非常乐观,非常高调的,相信人力无边、人定胜天这些东西。启蒙运动的左翼后来就发展成为极端的人本意识,人就变成神,取代上帝了,可以征服世界,塑造一切,翻天覆地,这是人狂妄自信的表现。
崔卫平:您用了“高调”这个词。您在书中也用“高调的”和“低调的”代表对于民主的不同理解和实践。
张灏:西方也有对于民主“高调的”和“低调”的两种理解。前者认为民主是为实现一种道德理想而产生的制度,譬如卢梭就是这一路的;“低调”的民主观不认为民主是以实现道德理想为目标,而是针对人性的有限性而构想的一种制度。根据这种观点,人基本上是一个自私自利的、非常有限的东西,你无法对他期之过高。这种看法对于人性拥有一种切实的现实感。站在这个立场上,曾经参与撰写“联邦论文”的汉密尔顿说过:“我们应该假定每个人都是会拆烂污的瘪三,他的每一个行为,除了自私自利,别无目的。”这种看法就是当年美国制宪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
崔卫平:这样一种高调的民主观很容易演化为一种激进的革命要求,使得整个社会包括个人长时间处于一种激荡不安的状态。
张灏:所谓高调的民主观是认为民主是实现一种道德理想的政治。它在西方近代常常是以共和国主义(Republicanism)为出发点,对民主思想有其重要的贡献,但也有其危险性。一则因为民主政治的现实常常是与道德理想有很大的差距,容易使人失望幻灭,因而有产生民主政治的逆转的危险。更重要的是这种民主观里面时而出现一些激化的倾向,使政治走向权威主义甚至极权主义的道路。一个就是民粹意识,它认为民主是表达人民的总体意志??人民的公意。而人民的公意不是指构成人民全体的众多不同集团的利益的协调整合,它也不代表全体个人私意的总和,而是指存乎其中又驾乎其上的道德意志??公意。这公意既然不是反映于现实社会中个人或利益集团的私意,便很容易产生一个观念:真正能体现公意的是一个高瞻远瞩的先知型的领袖或者道德精英集团,他或他们可以代表或领导人民实现他们“真正的意志”。与这种民粹意识相应的是一种建立在二元自我观上面的精神自由观念。所谓二元自我观是指每个人有两个自我:躯体我与精神我。真正能代表个人意志的是精神我,因此它又称大我。而躯体我又称小我,所谓精神自由就是突显精神我或大我的中心地位与统御小我与躯体我的功能。这种精神自由二元自我的观念在许多思想传统里出现,包括中国的儒家。它的危险性就在于人们常常把精神我或大我与集体主义的理念相结合从而使精神自由就是指实现集体主义的理念。个人自由也因而变成为集体利益服务的工具。总之,民粹意识与精神自由的观念是高调民主观在五四以来的思想传统里常常相并出现的两个趋势,这是现代政治激化的一个思想上的主因。
崔卫平:您的“幽暗意识”提供了低调民主的思想前提,非常值得重视。谢谢您谈了这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