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今春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变;市民可拨打本报热线举报违规收费
本报讯(记者 柯美杰 通讯员 龚伟 曾颖枫)昨日,武汉市物价局、教育局公布了今年春季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与去年春季相比,公办幼儿园、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变。
今年春季,武汉市小学生和初中生将统一免除杂费。其中,中心城区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学生只需缴纳课本费(小学一至二年级每生每学期50元、三至六年级70元、初中生135元)和作业本费(小学25元,初中35元)。这样,中心城区中小学生(除住读生、在校就餐的学生外)每生每学期需要缴纳的费用最多为170元。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3个乡的公办初中、小学的学生,将免缴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学校(如聋校、盲校等)就读的公办初中、小学的学生,将免缴杂费、课本费,只需缴纳作业本费。
按规定,初中、小学取消借读费收费项目,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初中、小学就读,与武汉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费,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责令全额退款外,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监督电话:武汉市教育局65608550、武汉市物价局12358,也可拨打本报热线87666666。
(此表格由武汉市教育局提供)
武汉市2014年春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 | |||||||
幼教、幼儿园(计费单位:元/生/月) | |||||||
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 460 | ||||||
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 400 | ||||||
一级幼儿园 | 城 区 | 300 | |||||
乡镇级 | 270 | ||||||
二级幼儿园 | 城 区 | 270 | |||||
乡镇级 | 240 | ||||||
三级幼儿园 | 城 区 | 240 | |||||
乡镇级 | 210 | ||||||
小学、初中(计费单位:元/人/学期) | |||||||
课本费作业本费 | 城市小学 | 1—2年级 | 75 | ||||
3—6年级 | 95 | ||||||
城市初中 | 170 | ||||||
城市中小学住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取消住宿费) | 一档150 二档100 三档50 | ||||||
高中(计费单位:元/人/学期) | |||||||
学费 | 重点(示范)高中 | 675 | |||||
一般高中 | 470 | ||||||
三限生 | 省级重点、示范高中 | ||||||
中心城区4000 | 新城区3500 | ||||||
市级重点、示范高中 | |||||||
中心城区3000 | 新城区2500 | ||||||
一般高中 | |||||||
中心城区2000 | 新城区1500 | ||||||
住宿费 | 一档150 二档100 三档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