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7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市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该《标准》适用于普通商品住房、市区定销房、拆迁安置房等普通住宅小区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适用,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普通住宅可以参考本标准。
意见稿将物业服务划分为一级至五级共五个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
据介绍,该标准覆盖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运维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五大项主要内容。
其中综合服务涵盖客服接待、投诉处理、报修服务、装饰装修管理、社区活动、沟通联络、质量管理、智慧化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共有资产管理等维度;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运维服务包括共用部位管理维护、设备房管理、给排水系统运维、电气系统、电梯系统运维、消防系统管理、机械立体停车系统运维、供暖空调和通风设备运维等;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包含出入管理、车辆管理、安全巡查、技防等内容;保洁服务涉及公共区域保洁、设施设备保洁、垃圾收集与清运、消杀灭害;绿化养护服务则包括植物成活率、地被植物、草坪养护、灌木养护、乔木养护、花坛花镜及花卉布置等具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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