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对外披露一起四川男子郭峰主导的伪造、出售假币刑事案件,案件当事人拥有重点高中优等生背景,先后触碰枪支、货币两类刑事红线,涉案假币仿真程度突破常规核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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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峰原本就读于四川一所重点高中,在校成绩满足名校保送要求。高三阶段,他通过境外通讯软件私自购买两把枪支,并且在同学群体中公开炫耀,行为曝光后,被依法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此次刑罚结束后,郭峰未回归正常生活,成为无固定职业的社会闲散人员,内心始终抱有 “干件大事” 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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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散期间,郭峰观看一部假币犯罪主题电影后,确定伪造货币牟利的方案。他最先租用冥币厂开展假币生产工作,后续因团伙内部人员产生矛盾,放弃原有场地,重新筛选并入驻四川省某县印刷厂。根据郭峰本人供述,制假全流程由其独立管控,警方在其手机中查获详细制假预算表,表单包含 15 项采购明细,其中高级专用纸张一吨 40 万元,1:1 复刻 3D 防伪条费用 55 万元,单处厂房租金 50 万元,拆铝人工等小额零散成本也全部逐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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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员与技术筹备上,郭峰全部采用临时招募模式。对外招揽项目投资人、专业画制版师,针对货币防伪核验规则,采用分片绘制方式,在网络寻找业余画手,将完整外币图案切割为多个细碎板块,分配给不同人员独立绘制,避免单人掌握完整图样。2023 年年末,陈江浩在网络平台留意到假币出售信息,双方线上沟通后,于 2024 年 3 月在南充开展线下实物交易,交易现场被警方当场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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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勘验结果显示,本次涉案假币仿真度远超普通伪造货币,大部分能够通过市面常规验钞机。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郭峰因同时构成伪造货币罪、出售假币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团伙内其余参与人员,根据涉案分工、涉案金额差异,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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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CCTV-12社会与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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