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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务员事务局于日前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讲解落实“部门首长责任制”的细节,包括引入由公务员叙用委员会领导的第二级调查机制的运作模式等。我认为,“责任制”有效强化公务员治理,完善问责体系,有效强化部门首长按责担当、分层管理的要求;两级调查机制属公平公正,有望推动特区政府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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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
部门管理责任落实仍有优化空间
香港公务员团队的专业能力与工作表现一向获国际认同,但部门管理责任的落实仍有优化空间。在爱国者治港理念下,行政和立法机构均积极进行自我改革,政府提出“问责制”的落实,是持续优化治理体系的举措。
部门首长作为部门运作核心掌舵人,其管理能力与责任意识,直接影响公共服务质效。此次责任制清晰界定部门首长核心职责,要求构建“以结果为目标、以民为本”的部门文化,须深入掌握各项服务运作、建立健全授权监督机制等,扭转过往“重执行、轻管理”的被动局面,进而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管理死循环,从源头防范工作失误、提升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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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香港立法会议员 林琳)
我高度认可制度设立的两级独立调查机制,该机制按问题严重程度分层处置,轻微单一事件由部门首长开展第一级调查,严重问题、系统性重复问题或涉及部门首长的事宜,交由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导的第二级调查小组处理,兼顾执行效率与调查公正性。第二级调查小组独立于行政部门,政府将透过《调查规例》赋予其法定调查权力,可开展资料核查、人员问询等工作,并可委任独立专家提供专业意见,过程有法可依、权威透明。
与此同时,机制设有完善的公平保障安排,若调查小组成员涉及后续纪律审议,须按规避原则避席,由行政长官委任其他委员署理,杜绝利益冲突;亦明确被调查人员的配合义务,拒不配合将按纪律机制跟进,确保调查不流于形式,有效厘清责任归属,提升问责公信力。
培训计划精准对接履职需求
公务员学院今年推出的部门首长及副首长主动领导培训计划,责任制落地亟需制度约束,相关培训聚焦公共领导、问责意识、团队管理等核心内容,精准对接首长履职需求,既能强化高级公务员主动领导思维,也可推动部门间分享优良管理经验,从能力建设层面为责任制保驾护航,让各级管理人员既明责任,更有能力担当责任。
部门首长责任制是完善公务员治理的关键举措,既响应社会对高效问责政府的期盼,也契合公务员队伍自我提升的需求。我期望政府尽快完成《调查规例》立法程序,细化执行细则,加强政策宣讲,推动全体公务员理解并配合制度落实。
我将持续跟进制度落地、培训开展及机制运行情况,协助推动打造有担当、善作为、守问责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让公务员队伍更好服务市民,为香港良政善治、民生改善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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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香港经济导报
文:林琳 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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