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外国人签证申请的韩国出入境·外国人厅(出入境管理局)在行政处理过程中不断出现争议。有主张称,负责公务员的高压态度以及以自由裁量权为中心的信访处理,给申请人带来了诸多不便。
一位旅居韩国的外国作家A某的经历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据韩国媒体14日报道,A某最近前往一家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签证时,因提交的文件形式问题被当场拒绝,尽管文件内容本身并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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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准备了相关文件,将从其本国以PDF形式获得的学位公证书件打印在了两张A4纸上。虽然每张纸底部都包含可验证公证真伪的二维码,但签证申请仍然被拒。根据现场录音,负责公务员以“文件没有装订成册,难以判断文件真伪”为由,要求A某“重新办理公证”。当A某询问“可否将文件双面打印或装订成册”时,对方提高音量说:“请咨询你那边(本国)。这样可不能再拿这份文件来了。我会在(电脑系统里)留下备注,请重新办理。”A某认为,这意味着对方会在系统中留下电子记录,日后可能因此遭受不利,最终不得不自费在本国重新办理了公证书件。
问题的核心在于相关规定并不明确。向法务部确认的结果显示,公证书件的真伪由负责公务员根据具体情况个别判断,而所谓针对特定外国人留下“电子备注”的功能也根本不存在。不过,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第49条(登记外国人记录表等的制作及管理)中规定:“厅长、事务所长或分所所长应按登记外国人分别制作登记外国人记录保管册,将登记外国人记录表与各类许可或通报处分相关文件等合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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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此前已有过一次签证申请被拒的经历,他坦言在此过程中承受了巨大压力,甚至流泪。他回忆道:“虽然去了本国大使馆准备文件,但大使馆告知的信息也是错的。就持有的文件,我接受了30分钟的韩语审问。”他接着说:“有些文件可能会根据负责人的判断突然被拒,这一事实让我感到茫然和挫败。本国大使馆也说,正式抗议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尽管如此,他仍强调:“虽然过程艰难,但因为热爱韩国,所以正在忍耐。”出于对日后签证发放过程中可能遭受不利的担忧,A某再三要求不公开其国籍。
对此,大韩律师协会难民移民外国人特别委员会副委员长梁熙哲律师解释称:“出入境实务工作人员大多会在看到文件时首先怀疑其是否伪造。出入境行政的对象不是本国人而是外国人,因此业务裁量权相对较大。”他还指出:“需要延长滞留资格的外国人,因为害怕遭受不利,即使遇到公务员的高压态度,也会犹豫或不愿寻求救济程序。虽然比过去有所改善,但负责与外国人面对面工作的实务人员长期习惯了这种氛围,可能仍作为惯例存在,这种文化必须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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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相关人士则回应道:“关于公证的真伪判断,是由负责人根据个别情况判断的,因此无法对这部分进行规定。原则上,申请许可的信访人有举证责任,且二维码也存在被伪造的可能性,因此提交文件时,文件应能让人认知其为实际公证书件,负责人才会进行判断。”他还补充说:“如果在信访过程中感到不公正,也设有可通过内部信访改善TF请求调解的系统。”
据法务部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在韩滞留外国人达278万余名,创历史最高纪录,占韩国总人口的5.4%。其中,长期滞留外国人为215万9052名,占总数的77.6%,即每10人中约有8人是长期滞留者。法务部下属的移民政策研究院预测,到2030年,在韩滞留外国人将达到300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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