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10.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粤民终973号,涉及原告陈华、阮良等109名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二审已获受理。
公告显示,此前2025年12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向109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729,003.27元,被告方炎林、李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钟飞鹏、郭汉鹏分别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公司及被告钟飞鹏、郭汉鹏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表示,因二审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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