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讯,京东健康(06618)发布公告,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2日谨此宣布,董事会已授权并批准自批准日期起计48个月期间,在公开市场回购最多价值10亿美元的本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进行购回时,须根据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每年的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决议案授予或将授予董事会的购回授权行使其权力,以购回不超过于该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总数10%的股份(股份购回授权),该授权将于下列最早发生者届满:(a)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b)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或任何适用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及(c)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改批准股份购回授权的普通决议案所载的授权当日。
于2026年5月12日至本公司将于2026年举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止期间,本公司将根据股东于2025年6月20日授出的股份购回授权进行购回,而于计划项下的后续期间,本公司将根据股东不时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授出的股份购回授权进行购回,惟须待股东批准及上述一般授权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拟议股份购回)。董事会拟于该48个月期间内执行该计划,惟仅以不会导致须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第26条提出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的方式进行。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0.06(2)(e)条,发行人不得于知悉内幕消息后任何时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购回其股份,直至有关消息已公布为止。尤其是,于紧接(i)批准发行人任何年度、半年度、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的董事会会议日期;及(ii)发行人根据上市规则公布其任何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的最后期限(以较早者为准)前一个月期间,直至业绩公布日期为止,发行人不得于联交所购回其股份,惟特殊情况除外。
本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开曼群岛公司法及本公司须遵守的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进行拟议股份购回。
董事会相信,于目前情况下进行拟议股份购回说明本公司对其当前及长期业务展望及前景的信心,最终会为本公司带来裨益及为股东创造价值。
董事会相信,本公司目前的财务资源将使其能够实施拟议股份购回,同时维持稳健的财务状况。本公司将继续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并相信这样的价值主张在当前市场条件下将更具竞争力。
本文源自: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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