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
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人防意识,保障战时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相关规定,延平区政府决定于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开始在延平城区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具体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第一次预先警报,一长一短,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第二次空袭警报,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第三次解除警报,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每次警报的时间间隔为5分钟。
试鸣警报期间城市一切活动照常。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9日
浦城县
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帮助市民识别和掌握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检验我县人防综合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于2026年5月13日上午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全县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将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5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本县城区及周边范围。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发现敌空袭迹象时发出的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发现敌空袭的明显征候时发出的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报知空袭危险已经消除的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松溪县
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让人民群众学会识别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并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检验松溪县城区防空警报预报警能力。县政府决定于2026年5月13日在我县城区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0:00(北京时间)。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及发放顺序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全县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编审:徐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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