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黎女士,2020年就和前夫赵某协议离婚了。当时俩人说好家里的房子、车子、存款几乎全部归黎女士,前夫净身出户,从此两不相欠。
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结果今年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她要跟前夫一起还100多万的外债。这笔债是前夫2017年也就是俩人还没离婚的时候跟人合伙做生意亏了欠的,本金75万,加上这么多年的利息滚到了一百多万。
![]()
最开始一审法院判的是这笔钱黎女士没签字、不知情、也没花过一分钱,完完全全是前夫的个人债务,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结果二审直接来了个180度大转弯,改判成夫妻共同债务,黎女士必须一起还。
很多人说这也太不公平了,离婚都这么多年了,凭什么要为别人的错误买单?法院这么判还真不是乱来,这个案子最最关键的点根本不是结过婚就要兜底,而是他们当年的离婚财产分割方式。
法院认为俩人离婚时把几乎所有财产都转移给了黎女士,导致前夫名下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财产,债权人的钱根本要不回来。这种行为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通过离婚转移财产、规避债务的嫌疑。再加上这笔债务确实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以才改判了共同偿还。
这里我必须给所有结了婚、或者准备离婚的朋友提两个生死攸关的醒,真的别不当回事。
第一,离婚协议里写的“债务各自承担”只对你们夫妻俩有效,对外面的债权人半毛钱用都没有。人家照样可以起诉你们两个人,你还了钱之后,才能拿着离婚协议去找对方要回来。
第二,千万别想着用“一方净身出户”的方式躲债。法律早就堵死了这条路,你以为是占了便宜,最后很可能像黎女士一样本来不用担责,反而把自己拖下水。
婚姻不是儿戏,财产和债务更是马虎不得。别等法院的传票送到家门口才后悔当初没搞清楚这些法律常识。
你们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有没有人身边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评论区跟大家说说,也给更多人提个醒。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