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 | 财银社
文章 | 张开
编辑 | 毕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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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信息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两名股东中兵投资与鞍钢集团拟分别转让所持12.505%股权,转让底价均为10.05亿元,合计出让25.01%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两笔交易为捆绑转让,不接受拆分受让,也就是说接盘方将成为光大永明人寿的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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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大永明人寿2025年财报显示,其现有四大股东中,中国光大集团持股50%,加拿大永明人寿持股24.99%。
在2024年“退金令”的引导下,可以说这两家国有股东的退出早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在这两年的时间里,光大永明应该早已拥有了应对方案,不过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公示信息来看,这个应对方案进展并不顺利。
当下,两大国资股东的退出,给其增资计划与股权结构稳定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也进一步加大了资本补充的紧迫性。
若增资未能如期落地,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很可能突破监管红线,届时将面临监管部门的重点核查,甚至可能被采取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分红、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这对于刚刚结束净利三连亏的光大永明人寿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在上月末刚刚发布的2025年财报中,光大永明人寿全年实现合并净利润3.1亿元,较2024年的- 17.09亿元实现了超20亿元的业绩改善,顺利完成了扭亏为盈的核心经营目标。
但拆解财报后不难发现,经测2025年公司承保端净亏损超42.25亿元(承保端总收入-承保端总支出),完全依靠53.93亿元投资收益覆盖亏损后,才实现3.1亿元合并净利润;2024 年投资收益无法覆盖承保亏损,全年净亏损 17.07 亿元,盈利对投资端依赖度超 1700%,安全边际几乎为零。
造成承保端收入长期亏损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产品结构的失衡,财报数据显示2025年保险业务收入中,普通寿险、分红险合计占比超85%,健康险、意外险等保障型产品合计占比仅8.72%。储蓄型产品利差空间极窄,在利率下行周期甚至出现利差损;而保障型产品带来的死差益、费差益是承保利润的核心来源,占比过低直接导致承保端失去盈利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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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偿付能力方面,截至2025光大永明人寿年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73.76%,较2024年的131.61%下滑58.05个百分点,已低于监管 “偿付能力充足II类”75%的核心线,仅略高于50%的监管达标红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8.96%,较2024年的246.29%下滑117.33个百分点,同样低于150%的充足 II 类标准,资本充足性进入预警区间。
2025年,光大永明人寿在资产端公允价值波动成为了其偿付能力大幅下滑的元凶,财报数据显示2025 年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21.38 亿元,主要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浮亏,该部分亏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导致公司实际资本近乎腰斩,是偿付能力下滑的核心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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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26 年,其偿付能力指标进一步恶化,根据 2026 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进一步降至 60.99%,距离 60% 的监管重点核查线仅差 0.99 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 121.98%,几乎触碰到 120% 的监管红线,偿付能力预警信号持续升级。
公司在偿付能力报告中也坦言:“由于市场利率持续震荡,偿付能力仍面临巨大压力,很可能突破监管底线,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偿付能力的追踪和预测,提前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股东增资是未来缓解偿付能力最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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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光大永明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所说,股东的增资将成为其未来经营转变的关键点,因此,未来的第二大股东也就注定会成为他们的“救世主”,至于谁会担任这个角色,目前仍充满疑问。
但不得不说的是,无论这位新股东将会是谁,会以怎样的姿态进入,光大永明人寿必须坚守 “保险姓保” 的核心本源,平衡好规模与价值的关系,靠人不如靠己才是真正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
对于刚刚扭亏为盈的光大永明人寿来说,这是迈出的关键一步,面对巨额未弥补亏损、偿付能力逼近红线、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挑战的情况下,他们必须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依托股东核心优势,构建起不可替代的差异化竞争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定位的特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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