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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中午鸡泽县东城首府1号楼门前的绿化带中的树木和草坪被钩机无情的挖掉,经过打听得知是物业在全体业主不知情的状况下改建车棚,物业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小区群里一下子炸开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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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改变小区共有部分的用途,须经法定比例的业主表决同意。此外,如果该行为改变了小区规划,在业主同意后,还要经园林、规划部门、消防安全审批。如果物业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和业主大会表决同意,擅自改变绿化用途,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物业限期改正并处罚;业主委员会可代表全体业主,要求其恢复绿化原状;若协商无果,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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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占用绿化改成车棚的行为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经过了合法的业主表决程序和相关审批。如果没有,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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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东城首府小区物业在全体业主不知情的时候就开始施工是否合理合法?请小区物业给东城首府1号楼全体业主一个合理满意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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