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范女士的脸上。心情如阳光般明媚的她,在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里,紧紧握着法官刘小珍的手,连声致谢。不久前,正是刘小珍通过备位诉讼请求的巧妙运用,帮助她化解了这次因“缩水研学”引发的恼人纠纷。
范女士的女儿即将高中毕业,为了让孩子在迈入大学前感受名校氛围、开阔眼界,她花费近5000元,在某教育机构报名了“清北名校励志研学营”。出发前,范女士特意叮嘱女儿认真体验、好好学习,满心期待着孩子满载收获而归。
可研学结束回家,女儿却蔫头耷脑、满脸失落:“我们根本没去清华北大,在其他地方转了两天……”
期待落空,范女士又气又急,拿出合同与女儿的行程仔细核对,发现机构没有完全按照约定行程提供服务。她多次找到机构沟通,要求退还费用、承担责任,可对方要么推诿搪塞,要么避而不见,始终没有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多次维权无果,范女士带着失望与无奈,将这家教育机构起诉至建宁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退还全部费用,并主张三倍赔偿。
案件分到承办法官刘小珍手中。翻开卷宗,她越看眉头越紧——这家教育机构根本不具备研学旅行资质,所谓“清北研学”不过是吸引家长买单的噱头,这是典型的消费陷阱:用名校的光环吸引家长买单,再用模糊的条款规避责任,又是一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可一个现实难题摆在眼前:按照范女士最初的单一诉求审理,一旦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就会出现程序空转,范女士需要另行起诉,不仅多跑弯路、耗费时间,合法权益也不能及时得到保护。
“不能让当事人多跑一趟。”刘小珍合上卷宗,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法官多费心思,案子一次解决。
她在卷宗上细细标注、反复推演,一个清晰的思路逐渐成型:引导当事人增设备位诉讼请求,给维权加上一层“保险”。
她立刻拨通范女士的电话:“范姐,我们可以在原有诉求基础上,增加合同有效前提下的违约赔偿请求。不管最终合同被认定有效还是无效,你的权益都能在一次诉讼中得到保障,不用再反复跑。”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随即传来坚定的回应:“刘法官,我听您的!”
一句信任,重比千金。为了查清事实、固定证据,刘小珍一次次赶往相关部门,调取机构备案信息、消费者投诉记录,逐项核实研学服务履约情况。
不久后,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法院综合全案事实,最终认定合同有效,判决被告教育机构赔偿范女士各项损失2600余元。
一起闹心的消费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一次备位诉讼请求,护的是群众权益;一场实质化解,暖的是百姓民心。“案子标的额不算大,却牵着家长的期盼、消费者的权益。群众的每一份期待都值得全力以赴,要多想一步、多做一点。”刘小珍深有感触。这多想的一步,是跳出传统审理思路;这多做的一点,是不让群众被程序困住。司法的温度,恰恰藏在这“多想一步、多做一点”里。(黄林英)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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